乐至县水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机构职能
乐至县水务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12-19   录入:乐至县水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水务工作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水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务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督促“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导河湖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指导督促河湖及河道水环境治理;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五)组织实施水务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水务纠纷;负责依法查处水务违法案件。
(六)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管理。指导多种经营工作,拟订经济调节措施;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组织编制水务工程报告;组织实施国家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工程规程规范
(七)主管全县各类水利工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水利工程。
)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开展水土资源及水土流失现状调查与评价;参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评价;组织全县水土保持目标考核;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
(十)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核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办理后期扶持人口的变更、审查、报批手续、汇总编制、审查上报、下达项目计划、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编制库区及移民安置区扶持规划争取扶持项目资金、接待处理移民信访工作,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移民档案
十一负责全县水利行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各业务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十)指导全县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科技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全县重大水务工程对外合作工作。
(十)负责有关水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资阳市乐至县乐安路53
邮编:641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28-23322911
领导简介
邓  巧   乐至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学兵   乐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宇   乐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玉春   乐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乐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唐一平   乐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马荣山   乐至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毗河事务中心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罗小强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对机关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承办文秘信息、宣传教育、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机要、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保卫、信访、接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禁毒、依法治理、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公务用车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老干部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和审查工作;组织编写全县水务行业大事记;负责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负责水务行业科技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水务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组织指导水务行业职工队伍继续教育培训及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和建设股负责人:庾跃海承担拟订全县水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有关水方面的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协调水域、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水域、流域开发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黄顺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管理全县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各业务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督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掌握全国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开展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活动;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对违反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或设计文件的参建各单位,通知相关单位采取纠正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信息上报,完成每月安全信息系统报送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全县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抽查;督促、检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组织、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水土保持股负责人:李吴兵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水土保持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查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开展水土资源及水土流失现状调查与评价;参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评价;组织全县水土保持目标考核;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河湖管理股负责人:沈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协调和督促“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指导河湖及其岸线、河口、滩涂的管理保护和治理开发;指导督促河湖及河道水环境治理;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股负责人:倪杰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核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办理后期扶持人口的变更、审查、报批手续、汇总编制、审查上报、下达项目计划、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编制库区及移民安置区扶持规划争取扶持项目资金、接待处理移民信访工作,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移民档案;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水政水资源管理股负责人:杨晓明贯彻执行有关水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管理;协调并仲裁部门间、跨乡镇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承办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工作;组织参与重大节水项目的设计审查与工程验收;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拟订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城乡水资源供需平衡和环境用水;负责拟订全县计划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整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重点项目的综合专业规划的技术资源论证;负责取水许可证的核发,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协调水文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有关政策和技术质量标准、规程、规范;负责节约用水和管理与监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务审计股负责人:谢奇负责编制全县水务经济、综合经营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财务、会计和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对水务行业资金进行调度与衔接;负责全县水务行业的综合统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办机关及专项工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局直管单位的经济活动、经济责任、财务收支、对全县水务行业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承担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承办机关职工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人:倪林)。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务)相关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洪抗旱防治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负责人:张鹏飞)。负责全县水库管理单位和水利工程的管理、调试、运行、防洪蓄水、资料收集、统计、报告及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等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水库库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水毁、病害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指导;指导水利综合经营管理、水库财务管理及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协调水费征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毗河供水工程事务中心(负责人:邓华)。负责毗河工程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前期工程的组织协调,拟定工程移民安置方案;负责毗河工程投资计划的协调;负责毗河供水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及专项报告的审核、申报;负责毗河建设工程竣工后的维护工作负责县域内毗河水资源计划分配的协调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龙纲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