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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水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9   录入:乐至县水务局

 

2018年乐至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此报告由乐至县水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中共乐至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资阳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资府办发〔2018〕48号)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有序开展,将专项工作全局化落实
  通过有力的组织协调,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公文办理和业务处理中,使信息公开常态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班子进行调整后,按照最新分工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并印发《乐至县水务局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根据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相应的部署,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二是落实公开工作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三是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政务信息公开意义重大,我们应时刻保持严肃性和政治敏感性。定期向社会发布工作信息,建立健全舆论危机处理工作机制,及时跟踪舆论,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四是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坚决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凡可以公开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都严格按照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
  (二)强化责任,将公开工作制度化推行
  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要求,通过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有力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规范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区分制度,定期做好登记统计和报送工作;二是强化工作时效,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办理网上举报投诉和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动态信息以及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提供信息。
  (三)注重实效,将公开内容全方位展示
  在规范推行的基础上,依托我局办公室“大宣传”格局,做好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载体的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便民服务的职能和宣传阵地作用,在强化保密审查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优化宣传功能,准确公开最新政策、最实举措、最近动态,及时回应热点舆情、焦点新闻和难点问题。为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效应,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规范齐全。及时修订信息公开目录,确保要求公开的内容不缺不漏。公开的信息包括业务通报、工作规划、干部选调公告等,内容齐全,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信息公开方式覆盖面广。我局信息公开的渠道包括乐至县水务网、内部办公系统、乐至县电视台、乐至门户网以及四川水利报、四川日报等,涵盖了内外网络、电视以及传统平面媒体等,做到最大范围内的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在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6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向媒体发送新闻通稿11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规划计划及总结类的信息15条;工作动态类121条;统计数据类的信息3条;重要会议类的信息1条;人事类信息3条、执法监督类信息4条;其他15条,共计168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了我局有关的业务工作情况通报、计划总结类信息,以及工程公告和工作动态类信息。这些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对社会和公众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一是及时公开有关情况,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提高工作透明度,增强机关干部服务及责任意识;三强化水利工作的宣传教育效果,引导、带动社会舆论和社会监督;四是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畅通了信访举报的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我局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水务局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少专职人员,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公开途径较为单一,渠道不够畅通;三是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栏目建设不够丰富,互动性、实用性还不够强。(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准确梳理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问题,确保依法应公开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及时接受公众参与和监督。二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对现有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丰富和完善,对相关栏目内容等进行整合,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众平台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平台的及时性和互动性。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培训,将信息公开培训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不断提升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干部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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