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水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水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乐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6   录入:乐至县水务局

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建立健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

人: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028-23323328

   责: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监管责任:县水务局

人:    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028-23333557

   :县水务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运管责任: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人:     乐至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13882994342

   :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