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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录入:乐至县水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乐至县水务局编本报告。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水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取得新成效。

主动公开

2022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44条。其中机关简介5条,政策文件51条,工作信息45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管理34条,重大民生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办理2021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申请人办结,该件予以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县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我局对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杜绝未审先发、发而不审、越级审核等情况出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乐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首先对发布的信息内容保障规范齐全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其次把握重点,将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相结合,及时将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拓宽监督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局机关通信地址、投诉电话并在办公区设置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日常检查监督通过检查监督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内容不具体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认识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二是注重平时工作中资料收集、整理,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对各栏目的信息进行更新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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