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范化解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风险,乐至县为1232名监测对象中未消除风险的农户和已消除风险的脱贫户购买“防返贫”保险。通过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保险支持,在监测对象因灾、因病、因意外时给予保险救助,实现“减支”;在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务工就业时给予救助,促进“增收”,从源头上防范返贫风险。
通过防返贫保险机制的建立,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实现由“事后救助”向“事前投保”转变,由“财政民生”向“社会民生”转变,由“体制内财政救助”向“体制外风险共担”转变的新模式,坚决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筑牢返贫“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