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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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至县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7-10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敬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和发扬光大农耕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农函〔2022773号)和资阳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实施意见》(资农函〔20231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结合乐至县实际,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传承发展农耕文化、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坚持优秀传统农耕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大力推动农耕文化繁荣兴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助力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工程。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系统保护,继续抓好传统村落”“文化振兴样板村镇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中乡村文化遗产的记录和整理,对最有典型性、亟待保护和最具挖掘利用价值的进行重点保护,实现文化与生态的多样性和可持续协调发展,力争把示范工程建成农耕文化展示的功能区、保护的核心区、传承的样板区。在乡村规划中保留乡村风貌,在景观设计、建筑形式上注重乡土文化元素植入,从设计风格、空间布局、色彩搭配上尊重乡村机理。深入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老街、名人故居保护和乡村特色风貌管理,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推进文化农庄建设。在科学保护前提下,推进农耕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积极探索与文化旅游、文化产业、文化贸易发展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二)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在农耕文化资源丰富、特点突出、条件成熟的地方,积极推动建设村史馆、农耕文化类主题博物馆,或者在村文化室增设村史展示区域,记录乡村的历史沿革和发展变化,打造乡村文化会客厅,使其成为乡村旅游的重要目的地和传承农耕文化的重要阵地。重点保护、征集、整理和展示有地方特色的自然生态、历史建筑和构筑物、传统生产生活用品、生产方式、风俗习惯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高宣传、展示效果。在乡村建设中融入乡土味道,切实加强农耕文化传承基地、示范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宣传展示条件。鼓励修缮乡村传统民居建筑,有条件的可以改造建立农耕文化保护利用设施。乡镇(街道)每年至少开展1次农耕文化等相关活动。

(三)实施特色农耕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坚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传承农耕文化的理念,利用乡村自然环境、农牧渔业生产、农家生活等资源条件,推动农耕文化资源与旅游康养、农遗体验、科普研学等新兴业态深度融合,不断延伸产业链,完整价值链,助力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强创意设计,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拓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建设以农民为主体的集农事体验、文化展示、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农耕文化园。加强规划引导、典型示范,积极打造一村一品特色农耕文化品牌。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结合现代农业园区、产业强镇等规划建设一批兼具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等功能的农业文化园,使其成为地方农业文化重要标识。积极培育引进特色农耕文化骨干企业,带动区域特色农耕文化产业发展。创新政府+企业+基地+合作社+产业化经营五维联动的消费发展模式,促进乡村振兴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农文旅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四)实施农耕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工程。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强农耕文化题材文艺创作规划扶持,积极开展农耕文化采风创作,支持农耕题材纪录片、微电影、网络文学创作,筛选一批重点优秀作品,在出版、展示、推介等方面给予扶持,推出一批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民欢迎的农耕文化艺术精品。积极开展农民文学作品征集展示、讲述村庄故事发现农村阅读榜样等活动,促进村庄历史传承和文化建设。开发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市场占有率高的农耕文化艺术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

(五)实施农村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工程。立足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策划开展最美乡村民居评选、记住乡愁山水田园摄影大赛、寻找最美农村手工匠人评选、我心中的农耕文化征文比赛、乐至人农耕文化论坛、舞动乡村广场舞大赛等文化体育活动,融入农民丰收节,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培育新乡贤,以推进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智慧乡村治理试点为契机,充分发挥乡贤文化、家风家训、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上的教化作用,把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员、道德模范、乡村能人等纳入新乡贤队伍,积极开展耕读传家家规家训评比展示、乡村能人、身边好人、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进一步激活农耕文化中所积淀的道德礼仪、风俗习惯、行为准则,促进农耕文化融入现代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农耕文化家底。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深入挖掘、提炼、总结农耕文化显著特征,整理农耕文化资源要素,确保家底清、底数明。根据资源要素和社会发育状况,错位开展农耕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中,找到适宜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突出特色,竞相发展。
    (二)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切实担当起保护发展传统农耕文化的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农村文化工作本领,县委宣传部要把农耕文化保护发展作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县文广旅局要在文旅资源开发、利用、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文化振兴等方面注重体现农耕文化的保护传承发展,做好农耕文化相关文物的保护、展示、研究、利用。乡镇(街道)要加强与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共同推进农耕文化保护发展。

(三)强化协调齐抓共管。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抓好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面上指导,总结我县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县有关部门要承担起农耕文化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县域内农耕文化保护发展。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做好基础工作,支持和指导村开展好保护发展工作。村(社区)要注重发挥农耕文化保护发展前沿阵地和最小单元作用,开展与农村家庭生产生活紧密相连的保护发展活动。对保护发展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深入总结,形成典型案例报县农业农村局。工作绩效将纳入乡村振兴目标考核中。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乐至县委宣传部

 

 

 

 

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         乐至县乡村振兴局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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