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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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至县202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局属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现将《乐至县202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2022415        

 

 

          乐至县202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之年,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局属相关股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动监职责使命,加强队伍建设提效能,强化检疫监督保安全,夯实平台基础促发展,持续深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为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抓实抓好检疫监督,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

(一)扎实抓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严格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把“出口关”和“入口关”。强化检疫申报主体责任,推行检疫申报实名制、贩运户“黑名单”等制度,将检疫与强制免疫、调运流通、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监管结合,提升检疫规范化水平。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指导督促所辖区内管理相对人(如:养殖场、贩运户等)利用手机下载“四川智慧动监”,在“四川智慧动监”平台上申报产地检疫,力争今年网上产地检疫申报率达70%以上。严格落实生猪屠宰“两项制度”,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好入场查验、待宰静养、“瘦肉精”自检等各项要求。

二)扎实抓好动物标识管理。动物标识是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手段,要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到县局领取动物标识后,做好签收、发放、库存登记、回收销毁、交接等工作,严禁倒卖证章标志,确保每一枚耳标都有据可查,从而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正常流通。

二、抓实抓好疫病管控,切实杜绝传染传播

(三)持续强化非洲猪瘟管控。一是严格实施产地现场检疫,严查动物免疫、来源、收购贩运、车辆备案等信息,严防“洗猪”行为,严堵“病畜”出栏;二是严格调运监管,严格流通环节查证验物,严格消毒灭源;三是加强动物落地监管,监督养殖场严格执行动物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制度,落实到达目的地后的消毒、隔离观察等要求,做好可追溯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四是屠宰环节全面落实官方兽医派驻与企业自检非洲猪瘟“两项制度”,严格同步检疫,严把猪肉产品入市关卡。

(四)持续强化屠宰场肺炎疫情防控。当前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屠宰场,尤其是有冻库的屠宰场是防控的重点。在强化动物防疫制度监督落实的同时,有屠宰场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督促屠宰场严格落实人员卫生防疫管理制度,落实人员扫码测温登记、环境消毒灭源、废弃物规范处理、督促有冻库的屠宰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新冠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与人近距离交流、人与动物密切接触,降低特定场所疫情传播风险。要杜绝麻痹思想,堵塞一切防控漏洞,把各项工作做实。

(五)持续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安排人员,在国家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上录入养殖场(户)相关信息,全面落实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实现养殖场户报告、病死畜禽收集、无害化处理、产物销售记录的全链条信息化管理。要监督各畜禽养殖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场所、中转场所、收集点等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做好无害化处理记录,做到病死畜禽来源清晰、去向清楚、定期报告。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强化养殖、处理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防疫意识,提升周边群众的科学认知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逐步实现疫病风险群防群控。

三、抓实抓好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素质能力

(六)做好官方兽医确认和任命。按照省厅《关于做好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N2021-1530号)文件规定的官方兽医条件、确认程序和管理要求,将开展全县官方兽医的申报、审核、确认、任命以及注销等工作,及时更新官方兽医信息,确保队伍稳定。

(七)抓好官方兽医职能培训。按照培训计划要求,督促官方兽医加强网络培训和考试,持续更新优化官方兽医知识结构,提升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官方兽医参加动物检疫技能训练,积极参加全省动物检疫技能竞赛,力争取得好的名次。

(八)强化官方兽医行风建设。加强官方兽医法纪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和警示力度,严管检疫出证账号,防止账号转借、盗用,严查不检疫即出证、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行为,持续推进作风行风建设。

四、抓好产地检疫申报点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产地检疫报检率

(九)抓好产地检疫申报点标准化建设。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对改革后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进行摸底,进行合理规划,将新规划的申报点上报县局,扎实推进检疫申报点建设规范化,落实动物检疫政务公开制度,提高产地检疫报检率。

五、抓实抓好制度落实,切实增强服务效能

(十)切实做好三项数据报送工作。一是指导督促所辖区域屠宰企业及时完成畜禽屠宰行业统计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对数据异常企业开展数据核查,确保畜禽屠宰统计信息报送率达到系统要求。二是做好屠宰数量日报表和屠宰场“瘦肉精”检测月报表工作。三是做好无害化处理等数据的统计和资料审核及报送工作。强化报送时效、统计质量,加强数据分析,切实为疫病防控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服好务。

        (十一)严格落实管理相对人的备案工作。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要指导督促所辖区域养殖场(户)、屠宰场、兽药经营企业、兽药生产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动物交易市场、动物贩运户、畜产品经营户、畜禽运输车辆等管理相对人在“四川智慧动监”系统进行备案,力争各乡镇(街道)今年管理相对人备案率达90%以上,实现畜禽检疫出证与备案信息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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