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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市、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6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乐至县乡村振兴局乐至县财政局关于分配2022年度市级、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乐乡振【2022】5号)文件精神,现将市级、县级衔接资金分配及项目绩效目标公示如下:

  

乐至县2022年市、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项目类别和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计划补助市级 计划补助县级 项目实施主体 绩效目标
资金(万元) 资金(万元)
1 乐至县_产业项目_乐至县2022年集体经济土地整理项目 乐至县 整治撂荒地229525亩,按5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 288 1188.25 农业农村局 土地复耕数量大于等于29000亩,土地复种数量大于等于29000亩,项目完工及时率100%,复耕复种补助标准500元/亩,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大于等于1000元,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2 乐至县_产业项目_2022年乐至县农田整治建设项目 乐至县 开展农田整治,并完善相关道路、水利等配套设施。   550 农业农村局 农田整治数量大于等于1800亩,整治标准:行业标准,完工及时率100%,补助标准3000元/亩,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大于等于500元,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3 乐至县_产业项目_2022年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项目 乡村振兴局 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建设、农产品销售补助、品牌打造,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80 农业农村局 申报对象保障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持续促进农产品销售大于等于1年,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4 乐至县_就业扶贫_2022年乐至县就业务工补助项目 乡村振兴局 鼓励脱贫户、监测户务工增收,发放务工补助。   796.75 农业农村局 脱贫户(含监测户)享受务工补助户数大于等于8000户,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等于100%,户均补助标准小于等于1000元,带动脱贫户就业户数大于等于8000户,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5 乐至县_教育扶贫_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春季) 乡村振兴局 对就读中职、高职的脱贫户、监测户学生家庭,按照1500元/学期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131.55 农业农村局 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学生人数大于等于800人,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补助发放标准1500元/人/学期,教育保障学生人数大于等于800人,享受政策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6 乐至县_教育扶贫_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秋季) 乡村振兴局 对就读中职、高职的脱贫户、监测户学生家庭,按照1500元/学期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补助。   138.45 农业农村局 享受“雨露计划”补助学生人数大于等于800人,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补助发放标准1500元/人/学期,教育保障学生人数大于等于800人,享受政策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7 乐至县_项目管理费_2022年项目管理费 乡村振兴局 用于项目设计、招投标、推进督导、验收等与项目管理。   127 农业农村局 覆盖项目数大于等于221个,资金拨付及时率大于等于100%,项目建设保障率大于等于100%,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7%
8 乐至县_金融扶贫_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乡村振兴局 为享受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脱贫户、监测户提供财政贴息。   160 农业农村局 贴息次数4次,贴息利率小于等于5%,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9 乐至县_金融扶贫_乐至县2022年防止返贫致贫帮扶基金 乡村振兴局 用于补齐脱贫户、监测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补短。   500 农业农村局 基金初始规模大于等于500万元,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C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10000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6000元,一般房屋维修加固补助标准小于等于5000元,安全饮水到户补助标准小于等于3500元,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10 乐至县_公益岗位_2022年环保公益性岗位开发 乡村振兴局 继续为脱贫户、监测户开发环保公益性岗位,按35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岗位补贴,并为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250 农业农村局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大于等于550人,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等于100%,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350元/人/月,增加岗位人员家庭年收入4200元,带动就业人数大于等于550人,补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11 乐至县_公益岗位_乐至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公益性岗位项目 乡村振兴局 完成公益性岗位开发,并发放岗位补助   40 农业农村局 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大于等于110个,补助发放及时率100%,岗位补助标准3600元/年,带动群众增收3600元/年,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6%

  

公示单位:乐至县乡村振兴局

意见收集人:杜海生

监督电话:028-23322523                   

邮箱:358855568@qq.com 

  

                       乐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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