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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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至县2022年助农增收十四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乐至县2022年助农增收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乐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018

 

乐至县2022年助农增收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助农增收相关政策,根据《中共资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资阳市助农增收十一条措施〉的通知》(资农领办〔20222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农民增收书记县长责任制,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动落实助农增收举措,促进农民收入迈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抓实农业产业发展

(一)强化晚秋粮食生产。充分利用已整治撂荒耕地、秋季空闲田土、桑园果园间隙的发展晚秋粮经作物,大力推行玉米红薯榨菜秋豆榨菜榨菜胡豆等粮经复合种植模式;实施农业种植园地分类优化改造,加快推进幼龄果园和落叶果树、蚕桑园套中辣椒、榨菜、青菜等蔬菜品种,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力争完成晚秋蔬菜面积6万亩。

(二)发展水产综合养殖。充分发挥综合种养生态资源优势,大力推广发展综合种养,对稻田综合种养区进行规范化改造,对有条件的稻田实行连片开发,发展综合种养2000余亩,创新稻鱼、稻虾、稻鳅三种综合种养模式,减少水稻病虫害发生率,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了稻谷的品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抓实畜禽产业生产。持续抓好能繁母猪保量和生猪产业提质转型,引导生猪养殖企业和散户加大补栏力度,确保全年出栏生猪77万头以上。加大对小家禽的补栏力度,力争11月出栏一批小家禽,增加农户收入。

(四)促进园区产业发展。围绕强产业、促融合,强组织、促发展,富农民、促增收,聚人气、促共赢,促进园区农旅融合、集体经济、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协同发展。依托秋千梦幻岛项目,建立覆盖全园区全产业的商业联盟,推动观光体验、水果采摘、餐饮娱乐等抱团发展,实现经营主体共赢。

二、强化技术培训指导

(五)强化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成立技术指导服务小分队,分季节、分层次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抓好当前晚秋作物田间管理和病虫防治,及时根据苗情、墒情、病(虫)情等情况指导农民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提高晚秋作物单产水平。加强脱贫连片产业及集体经济果蔬产业的技术培训,加大果蔬设施生产指导,提高设施生产技术水平。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大力推行绿色高产栽培技术,深化农机农艺融合,提高主要粮经作物全机械化率。加强优良畜禽品种林业实用科技的示范推广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三、落实惠农政策补贴

(六)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精准落实国家扶持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种粮大户、稻谷、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等惠民政策,做到应补尽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促进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用好621万元中央、省、市抗旱救灾资金,抓好提灌站、渠系管道等抗旱设施设备维修和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工作,建好晚秋县级千亩和镇级百亩示范。利用绿色高质高效、耕地轮作休耕等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建好小春粮油万亩高产示范片,在农资、农机、植保、烘干仓储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提高粮油综合生产能力。

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七)培育壮大农业主体。落实市场准入、要素保障、奖补措施等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致富能手等培育创办农业经营主体。做好组织发动,争取业主参与,把长期稳定务农的小农户培育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带动性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2新增农业企业35农民合作社41家庭农场324组建家庭农场产业联盟1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

(八)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自身条件和产业发展需求,按照互利共赢的原则,合理选择相应的联结纽带,确定得益分配方式。一是股份联结。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自有设施设备、关键技术以及闲置房产等,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二是订单联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有劳动力及生产技术种植生产农产品的农户,免费提供生产资料,签订收购订单协议;对农户农产品销售需求的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敲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形成稳定持续的购销关系。三是服务联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对小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对于其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品种技术、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烘干加工和仓储物流等社会化服务。四是土地联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流转闲置的土地,按年限逐步提高流转价格。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折资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借鉴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验,选聘农业职业经理人,绑定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土地经营要素。五是务工联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周边有相应劳动能力的农户吸纳长期就业或季节性务工,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切实提高务工性收入。

(九)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农民为主体、产业为纽带、服务为根本的原则,支持农民合作社成立县域或产业类的联合服务组织。推广村集体+农民合作社+农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等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鼓励农民合作社拓展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的服务功能,延伸产业链条,积极参与实施涉农项目建设,开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烘干储藏运输、冷链物流、包装销售等服务,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

五、大力推进转移就业

(十)拓宽返乡务工渠道。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支持小农户创业就业,促进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大力推动发展乡村产业吸纳就业,推动项目建设促进就业,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将有意愿的返乡留乡农民工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发展家庭农场、专合社、创意农业等,带动农民工就业。依托加工流通、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增加农民工就业

(十一)加大脱贫人口补助。对已返乡脱贫劳动力,短期内无就业意愿的,鼓励发展种养业,按照每人不低于200元每户不高于500元的标准匹配到乡镇,统筹实施到户产业扶持,帮助增加收入。对外出的脱贫户(含监测户),由用工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根据收入额度给予务工补助。鼓励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脱贫劳动力。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六、抓好抽中网点调查工作

(十二)高标准深化网点建设。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国调队分别联系一个调查网点,从业务上指导、从经费上保障、从政策上支持,按照建设五星级网点要求帮助调查点加强阵地建设。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建立党建与住户调查融合发展机制,将记账工作纳入村社区党的基层治理体系中进行谋划部署,开展与记账相关的连心座谈、微党课、业务培训、政策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实行党员调查户与一般调查户结对,树立党员调查户工作品牌,定期开展调查户评优评先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引领示范作用。

(十三)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常态化组织人员对记账户开展全覆盖的大走访,牵头部门每年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每季度不少于1次,辅助调查员每月不少于1次,走访中帮记账户算收入和支出账,要让他们打消记账顾虑,记真账、记实账。加大对记账户的管理和培训,建立记账户家庭成员从业台账和收支台账,确实减少漏记、错记等情况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遵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调质量、注重规范的原则积极有效推广电子记账,争取电子记账率达到90%以上,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七、严格落实监督考核

(十四)强化目标导向。农民增收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要压紧压实农民增收党委政府责任制,县级部门要抓实行业指导责任,制定落实助农增收 具体政策措施,年末根据农民增收措施落实情况和增收水平进行排名通报,针对排名靠后的,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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