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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01   录入: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实施《“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助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按照《中共资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资农领办〔20224号)要求,现就我县开展2022年村庄清洁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第五次党代会、县第十七届人代会精神,围绕“村庄大清洁、喜迎二十大”主题,紧盯“三清两改”主要内容,以“五清”为重点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农村干净整洁、美丽宜居良好环境,助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助力疫情防控,打响村庄清洁冬春战役。各乡镇(街道)继续开展“迎新春·展新貌”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同时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五清行动大扫除”“爱国卫生大宣传”两大春季战役主题活动。组织农民群众以清理生活垃圾、清洁厕屋便池、清洁水源水体、清理畜禽粪污、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五清”为主要任务,全面整治农户房前屋后积存垃圾,全面清理农村公路、公共场所垃圾。开展厕屋清理打扫,及时消毒冲刷,做到户厕干净、整洁、卫生。加大水井、水塘、水沟、河道垃圾清理,重点清理水源周边、水体挂底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规范农户畜禽散养行为,及时清扫畜禽粪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推进废旧农膜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重要点位环境消杀和卫生管控,降低病毒滋生、疾病传播风险,确保不留死角盲区。全面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日常戴口罩、勤洗手、讲卫生等良好生活习惯。

(二)突出“村庄大清洁、喜迎二十大”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庄清洁活动。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我为群众办实事、“勇担使命、追赶跨越”学习实践活动及村庄清洁日行动,集中开展以“美好家园、健康生活”为主题的村庄清洁大宣讲,以“美化环境、习惯文明”为主题的大扫除、大整治,以“告别陋习、学习先进”为主题的群众素质大提升活动,围绕文明卫生村镇创建,积极开展爱卫家庭、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评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重点由“清脏治乱”向“美丽宜居”转变,以干净整洁美丽的村庄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常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固化村庄清洁日行动,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夯实保洁员队伍,落实相关保洁费用,压紧压实保洁员职责,加大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力度,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及制约办法,发动公众参与监督,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形成“有队伍、有经费、有设施、有制度、有评比、有督查”的农村卫生保洁机制,全力营造村庄环境干净、农村风貌优美、居住庭院舒适、管护机制完善、生活习惯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乡村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强化指导监督,加强过程管理,严格考核评比,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乡镇(街道)是村庄清洁行动的工作落实责任主体,要科学谋划、细化举措,配强力量、强化保障,大力督促、大力推进,各乡镇(街道)“一把手”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二)强化联动协作抓推进。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要加强与宣传、卫生健康、住建、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压紧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与疫情常态化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卫生城市创建、文明村镇创建等有机结合,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强化宣传引导抓氛围。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村村响”、大喇叭、横幅标语、明白纸、倡议书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借助电视、广播、杂志和新媒体加强村庄清洁行动宣传,增强群众健康卫生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集中力量掀起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四)强化督促检查抓效果。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乐至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组建联合检查组,按照《中共乐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乐至县农村人居环境“五清”行动工作评比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乐农领办发〔202125 号)的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并将结果以“通报+清单”形式通报到各乡镇(街道)。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村庄清洁行动工作突出乡镇、村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重视不够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各乡镇(街道)请于322日前,将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开展情况(附1-2个典型经验和做法,含照片)报送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蒋芳;联系电话:18227904049。报送邮箱:1208847007 @qq.com

 

 

 

 

中共乐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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