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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9   录入:乐至县林业局

 乐至县林业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林业工作站:

近期央视曝光海南黄花梨遭违规砍伐、无人来管的问题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林地、林木、名木古树、珍稀植物等森林资源进一步加强保护管理。为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保护发展好我县森林资源,立足我县林业实际情况,结合“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对进一步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林业工作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林地保护管理力度

严格执行使用林地报批审核制度,依法规范林地使用管理。要认真执行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林地,确需使用林地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使用林地。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坚持先批后用、未批不动,严禁毁林开垦和毁林开矿、采砂、采石、取土及其他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加大对未批先用、批少用多、批甲用乙等非法使用林地行为的制止和执法打击力度,督促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后及时恢复森林植被。

二、进一步增强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力度

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对林木采伐审批进行公示,林木采伐指标要按程序发放,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管理,乡镇林业员、村级护林员应当执行“三到场”制度。加大对无证采伐、批甲砍乙、批少砍多、一证多处采伐和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林木资源行为的制止和执法打击力度,督促林木采伐群众保护植被,适时按要求进行更新造林。

三、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力度

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管理由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确保每一株古树名木都能找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能及时掌握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检查,发现古树名木生长出现异常或环境变化影响树木的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严禁损毁、破坏和采伐名木古树,确需采伐应当按相关规定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严厉打击损毁、破坏和采伐名木古树,非法采伐、采挖、采集珍稀植物和国家保护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灵活运用乡镇、村社广播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木采伐林地使用和“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等法规政策,让保护森林资源受表扬破坏森林资源遭处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在守护金山银山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巡逻检查力度

通过充分引导乡村干部、村护林员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发挥基层基础眼睛尖耳朵灵的作用,依靠群众,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森林资源管理群防群治体系。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对乱砍滥伐、盗伐、非法收购、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毁坏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打击,决不姑息。对违法占用林地造成森林植被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禁止一切非法占用和使用林地行为。对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要进行集中整治。不定期组织片区林业站、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对大案要案,要集中力量侦破,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乐至县林业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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