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商贸流通业汛期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   录入: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乐商务经合〔202029                             签发人:李平南

 

 

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印发《商贸流通业汛期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机关各股室、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全县商贸流通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按照省、市、县防汛部门的安排部署,特制定了《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商贸流通业汛期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

    

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0426

 

 

 

 

 

 

 

 

 

 

 

 

 

 

 

 

 

乐至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商贸流通业汛期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全县商贸流通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防汛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全行业的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企业发生汛期突发灾害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断提高抗洪抢险水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汛期灾害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以各企业为主。

1.4.3  属地管理,整合资源。各乡镇(街道)、各企业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加强与县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

1.4.4  以人为本,科学救援。汛期灾害事故救援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商贸流通业环境安全为首要目标,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减少损失。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成立由局长李平南任总指挥,副局长唐海军、局党组成员、投资促进中心主任黄燕任副总指挥,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汛期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市场建设运行与消费促进股。各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

2.2  各级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2.1  县局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防洪抢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2)制定和完善全行业的汛期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行业内各企业搞好预防预警工作。

3)组织成立全行业汛期灾害事故抢险队伍,并组织培训及演练工作。

4)提前准备防汛救援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组织开展全行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工作和预案的落实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6)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遇到突发事故时得到有力援助。

7)出现汛期灾害事故时,自行启动应急预案,动用一切力量保证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及时按照程序上报。

8)组织或协助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9)协助组织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

10)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2.3  企业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洪抢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有关汛期安全工作的管理和安排部署,制定企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2)组织成立汛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全员防汛应急知识培训和预案演练。

3)提前准备防汛救援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加强与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的联系,确保遇到突发汛期灾害事故时得到有力援助。

5)出现汛期灾害事故时自行启动应急预案,动用一切力量保证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及时按照程序上报。

6)组织或协助组织汛期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把损失降至最低。

7)建立健全防汛安全档案,规范管理。  

3   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和预警信息

各企业要掌握本单位汛期安全基本情况。存在汛期安全隐患的仓房设施必须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巡视或看守。当发生汛期灾害事故时,要立即发出预警信号,通知现场人员知晓,采取救援措施,及时向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报告。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指导思想

强化汛期规章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重在防范。对可能发生的汛期灾害事故,要准备充分,尽可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并将损失降到最低。

3.2.2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汛期安全生产意识,能够将事故加以预防和控制。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汛期灾害事故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落实事故抢险责任人和抢险队伍。各企业组建汛期灾害抢险突击队、安全保卫队、后勤服务队、救护队等,并配备事故应急技术指导组。

3)处置方案准备。根据各类易发汛期灾害事故进行相应的处置方案准备。

3.2.3  汛期灾害事故的预防

实行以查组织、查制度、查预案、查档案、查通信、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地势低洼、沟口、危岩地带、滑坡易发区域、仓库排洪沟、报废及危险仓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以防患于未然。

事故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救援”的指导思想,以及时、快速、有效为原则,在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4.2   应急报告

汛期灾害事故发生后,企业应迅速向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应急指挥部报告(口头报告不超过半小时,书面报告不超过1小时),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4.3  汛期灾害事故的确定

1.一次轻伤一人以上的事故;

2.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物资直接损失1000公斤以上

4.仓库、营业场所被洪水淹没或垮塌的事故;

5.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4.4  应急响应行动

汛期灾害事故发生后按照所制预案实施应急响应。

4.5  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1)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做好自身保护进入事故发生区,根据灾害情况进行现场急救。做好善后事宜。

2)环境防治。当汛期灾害事故引发有害物质泄漏时,

应及时控制泄漏源,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当泄漏事故发生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后,要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应急措施。设立洗消站,对中毒人员、现场医务人员、应急抢救人员、抢险器材等进行洗消,严格控制消洗和消洗污水排放,防止次生灾害。

3)方案选定。首先要确定发生事故的基本信息,再采取必要有效抢救措施。

4)信息通报。发生汛期灾害事故时,要及时通过舆论进行客观、公正的情况通报,避免造成社会损失和影响的扩大。

5)范围控制。要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救援范围。

4.6  应急终止

经应急救援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4.6.1  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

4.6.2  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

应急救援保障

5.1  人员保障

逐步建立起训练有素、保障有力的汛期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逐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素质和实战能力。

5.2  通讯保障

公布汛期值班电话,保证通信畅通。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事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4小时值班电话:028-26302323

5.3  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保障

建立健全以本单位防汛救灾物资储备为主,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防汛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行业内防汛救灾物资统筹调度,相互支援的机制。企业一般需要准备的防汛救灾物资有:防汛麻袋或编制袋,手电筒,雨衣雨鞋,抽水泵,救生用具,代市储备的小包装粮油等。建立防汛救灾物资储备明细帐,定期盘存,同时检查其良好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

5.4  社会动员保障

当事故影响到周边地区生产生活或事发单位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协调社会资源,进行人员疏散、交通管制、资源协调等工作。

后期处置

6.1  后期监控

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连续监控事发地点状况。如果没有达到解控标准要进一步处理,直至达标。

    6.2  应急工作评价

    每次汛期灾害事故应急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对此次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增添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全行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培训和演练

7.1  培训

7.1.1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1.2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1.3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7.2  演练

各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汛期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汛期灾害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组织要对演练进行总结。

附则

8.1  名词术语

8.1.1  防汛

为防止或减轻洪水灾害,在汛期守护和调度运用防洪系统的各种措施,进行防御洪水的工作。

8.1.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管理,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汛期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是全行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汛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详细预案,并定期演练。经过抢险救援检验后,应及时对预案进行评审,针对情况变化及预案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更新完善和改进。

8.2 预案的施行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