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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2   录入:资阳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是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资阳环保工作史上取得成效最大的一年,接受了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的群众关心的热点多,各级关注的焦点多。一年来,我局按照省环保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主阵地,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为重要渠道,切实推进2017年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实施了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全面公开空气质量新标准六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监测数据信息和AQI值,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月报》。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全过程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全文向社会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公开透明。 

(三)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开设“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监督企业公开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信息。 

(四)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四川省任命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96号)要求,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新增和变更)159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 2条,计划总结类5条,法规公文类1条,工作动态类478条,财政、人事类31条,行政执法信息数100条,其他信息981条。公开行政审批受理、公开行政审批拟批准、审批结果信息117条,2017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我局始终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负责地对待受理、答复等每个环节,确保准确、及时处理好每个申请。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归档、牵头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依申请情况。本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6条。其中信函申请1条,网上在线申请15条。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件处理情况。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环评信息和环境执法等问题,均及时作出了回复,全面公开了所申请的内容。 

(三)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无信息公开诉讼。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承接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共计7件,无市人大代表建议。7件提案办理结果均在局网站公开。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不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公开不够全面、不够主动、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尺度难把握。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够丰富。 

2018年,我们将按照省环保厅、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坚持高要求、严标准、强时效,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全面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进一步认真进行梳理,想方设法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回应。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围绕环保工作重点、公众关注点和社会聚焦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全力做好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发布和监管等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四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对工作整改不到位,信息发布不全面、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将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局系统年终绩效考核,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价方法,逐步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的评价机制。 

七、说明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资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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