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28-26110851、26110230
传真:028-26110851
通讯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松涛镇天台路368号(641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乐至县昀山生猪标准化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乐至县龙门镇金马村5组 |
乐至县昀山农业有限公司 |
四川德广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位于四川省乐至县龙门镇金马村5组。项目租赁土地约22.63亩,新建5栋圈舍,办公生活房1栋以及其他辅助工程。计划存栏生猪8000头,年出栏生猪16000头,不在场内养殖母猪,由乐至县德康农牧有限公司提供猪仔进行育肥。仔猪6.5~7.5kg进场,场内养殖周期为180天,不超过200天,出栏重量控制在110kg~120kg |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圈舍采取加强通风、四周种植高大树木、喷洒除臭剂、加强圈舍管理等措施;异位发酵棚密闭抽风后通过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储液池密闭加盖,周边定期喷洒除臭剂等;食堂油烟经一台抽油烟机处理后高于厨房屋顶排放。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过隔油池(1座,2m3)处理)和生产废水一起经异位发酵系统(处理能力140t/d)处理后外卖给有机肥厂。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办公和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猪粪经异位发酵后外售有机肥厂;废垫料外售有机肥厂;病死猪在场内病死猪暂存间暂存后交由乐至县病死动物处置中心转运处置;废包装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畜禽医疗垃圾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严格落实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合理安排饲养时间、墙体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 5.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治的策略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防治。设置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地下水监控井,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二、其他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020-512022-03-03-468028】FGQB-0101号)符合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