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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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企事业信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15   录入: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公开

 

一、基础信息

(一)制度体系

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的原则是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并接受群众监督。

1.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涉及职工利益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卫生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考核、职称评定、竞聘上岗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3)财务收支情况,预决算情况及增收节支方案。

4)考核奖励办法,职工福利发放。

5)评议领导干部情况的反馈。

2.公开形式

1)以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

2)不定期召开党总支会,确定重要事项。

3)建立中层干部会议制度,及时通报阶段性工作。

4)建立政务公开栏,接受群众监督等。

3.公开程序

1)政务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先党内后党外、先中层后基层的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2)凡提交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决策,提交党员大会、职工大会表决。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遵照执行。

3)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合理并有条件解决的问题,限期解决;对不合理或条件不成熟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作出解释和说明,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

(二)工作机构

填报说明:信息公开工作科室信息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单位未涉密相关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各科室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三)机构概况

填报说明:医疗机构简介信息,包括医院名称、医院等级、公共服务职能、历史沿革、诊疗项目、科室(部门)概况、设备人员概况等。)公开本医疗机构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

1.基本情况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为乐至县卫生防疫站。20041231日正式挂牌成立,是乐至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为三级乙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乐至县卫生健康局管理。中心主要负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工作。中心共设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 疾控应急科、免疫规划科、结核病防治所、艾滋病防治科、预防医学门诊部、检验科、卫生监测科、慢性病防制科 、健教信息所、质控科13个科室(所)。

领导职数一正三副。核定人员编制100人,在编在岗85人,其中正高:2人,副高:13人,中级:15人,初级(含待定):47人。

2.领导与职责分工

蒋春,书记、主任,副主任医师,中共党员,主持全面工作。       

吴志敏,副主任,主治医师,分管疾控应急科、艾滋病防治科、慢性病防制科、结防所、免规科。

靳云华,副主任,中共党员,分管健教所、财务科、预防医学门诊部、总务科

肖辉,副主任,中共党员,分管卫生监测科、检验科、办公室、质控科。

3.中层干部任职情况

   疾控应急科副科长    喻春润   疾控应急科副科长

何琼英  免疫规划科副科长     吴建清   免疫规划科副科长

唐福琼  结核病防治所所长        艾滋病防治科科长           

   检验科科长          陈亚军   检验科副科长

   卫生科科长               卫生科副科长

李茂旭 健教信息所所长       罗大平   健教信息所副所长

李勤英 财务科科长                财务科副科长

  总务科副科长              慢性病防制科副科长

雷方君  慢性病防制科副科长   卢国庆   质控科科长

李长德 预防医学门诊部主任

二、资质标识

(一)设备及技术许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以下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传染科(肝炎专业)、结核病科、地方病科、职业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配备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流动注射仪、质谱检测仪、全自动微生物药物鉴定系统等各类检验检测设备155249台件,其中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5台件,能满足金属类、类金属类、无机物阴离子类、有机物类等理化指标检测以及重点传染病及微生物鉴定、检测。

(三)技术备案

20233月顺利再次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此次认证范围涵盖了食品微生物、食品理化、包装饮用水及瓶装饮用纯净水、食品工具容器与包装材料、公共场所与学校卫生、水及涉水产品、卫生与消毒产品、医疗卫生场所共8大类205个检测项目。

三、公共卫生服务

(一)服务时间

填报说明:服务时间(含节假日)、服务流程、服务预约方式等信息

详见附表

(二)服务项目

填报说明:所承担的政府委托公共服务项目及为社会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等信息。

为确保居民饮水卫生安全,按照县政府要求,每月对城区市政供水出厂水及末梢水进行采样检测,包括乐至海天公司二水厂、三水厂出厂水及城区主要街道末梢水共计10个采样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在乐至县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截止1030共采集水样100份,合格率为100%

(三)免费治疗

填报说明:国家对特殊公共卫生疾病免费治疗的相关规定等信息。

乐至县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乐至县人民医院)按照国家政策对初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胸片或痰涂片检查进行减免(胸片70/例,痰涂片30/例);对确诊肺结核病患者执行统一的短程标准化治疗方案并为其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同时提供免费痰涂片及胸片检查减免160/例。乐至县人民医院结核门诊咨询电话:028-23126618

县疾控中心提供免费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县人民医院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可提供付费艾滋病抗体检测。

(四)预防接种

填报说明:接种单位的地点、服务时间、疫苗种类及生产企业等信息。

乐至县27个预防接种门诊(乡镇中心卫生院2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负责各辖区内预防接种工作,为儿童提供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等免费疫苗。同时根据需要,为群众提供流感疫苗,狂犬疫苗等自费疫苗接种工作。乐至县疾控中心是成人疫苗和狂犬病/破伤风暴露处置单位,主要提供18岁以上人群的乙肝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等自费疫苗接种工作(详见附表)。

(五)传染病防控

填报说明:传染病疫情预防、处置相关信息内容等信息。

1.传染病防控

1)组织开展全县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预测、专题分析,为省、市疾控提供传染病发生、发展原因和流行规律依据。

2)负责提供全县传染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支持,实施相关防治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3)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的业务指导与培训。

4)负责传染病疫情及不明原因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5)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咨询、卫生防病宣传及健康教育。

2.地方病防治

1负责制定全县地方病防治技术方案。

2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制定防治规划、计划和控制策略等,组织实施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并开展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3组织开展全县地方病监测;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全县地方病病情等资料。

4负责全县地方病防治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5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咨询、宣传以及相关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3.卫生应急

负责中心卫生应急协调、准备和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和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紧急公共健康威胁的监测、风险评估和调查处置。

(六)健康危害因素

填报说明: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与防控,环境危害因素监测资质、内容与办法,营养监测与营养改善、学生常见病和相关危害因素控制等的相关信息。

1.学生常见病与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按省、市方案要求对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及2所幼儿园随机抽取不少于1840名学生进行视力、电脑验光等系列检查,要求对除大学以外的不少于1200名中小学生开展健康状况与影响因素调查,对5所中小学校30间教室进行采光、照明、课桌椅分配符合率、噪声等教学生活环境卫生监测。

2.“双随机”工作。配合县卫生执法大队按照相关方案要求对我县境内的公共场所、学校环境以及相关单位饮水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公共场所12家,包括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超市、足浴店、游泳馆等;对15所中小学校进行采光、照明、人均面积、窗地比等进行监测;对5所托幼机构,5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窗地比、采光、照明等监测;单位饮水质量监测4家。

3.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按照省市方案对3个乡镇、12个行政村、60户家庭进行环境卫生调查;对3个乡镇、12个行政村进行土壤采样,共采集24份土壤样品。

四、行风与投诉

(一)招标采购

填报说明:执行政府采购依法应当公开的相关信息。

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由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由本单位支委会会议确定后,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公示,按规定程序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采购。未达到限额标准的,经本单位支委会会议确定后,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自行组织采购。

(二)预算/决算

填报说明:及时公开经费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

我中心及时按规定公开经费预算信息和决算信息(2022年决算信息见附件12023年预算信息见附件2

(三)行风建设

填报说明: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九项准则》有关要求,服从管理、严格执行。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

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

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

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

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

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科普健教

(一)健康科普

填报说明:健康保健及疾病防治、康复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预防接种、合理膳食、适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三减三健等健康教育科普知识。设立了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不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印制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慢病高危人群、大众人群健康、预防艾滋病、三减三健等系列健康知识宣传折页。中心利用行政楼LED显示屏,全天滚动播放健康生活方式、传染病、慢性病等健康知识宣传视频。时采取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文、短信推送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健康知识宣传。

(二)健康教育

填报说明:开展健康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的时间、内容、地点信息。患者健康教育制度及流程等信息。

对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八、便民服务(办公室)

填报说明:提供咨询及投诉方式,提供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为畅通群众咨询及投诉渠道,发挥群众了解、监督我中心相关工作的积极作用,设置咨询电话028-23322439028-27133799;设置投诉电话028-23322439。咨询投诉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接到群众咨询时,耐心细致向群众解答,如若不熟悉具体情况,推送至相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答复。接到群众投诉或举报时,属于本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调查,一般在10日内给予答复;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告知对方向相关单位投诉或举报。

 

 

 

 

 

 

 

 

 

 

 

附件1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职能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指导,开展结核病等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接受社会委托开展各种卫生监测与卫生技术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荣获“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命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优秀县”称号。

2.机构情况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政府举办的正科级一级预算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2004年12月由原乐至县卫生防疫站拆分组建而成。中心占地六余亩,有办公大楼、门诊检验大楼各一幢。配置有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全自动酶标仪、全自动生化仪、血球仪等一批高精度检验设备。

3.人员情况

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0人,现有职工8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1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3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50人2022年中心新考进人员7人,辞职0人,退休5人,调动0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调整充实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组,专家研判组。打破科室建制,紧急转岗培训,组建涵盖流行病学调查、落实人员培训,完善高效协同流调溯源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溯源能力。强化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储备,为指挥部科学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储备计划建议方案,多渠道组织货源,规范管理应急物资分发,充分保证疫情防控的需要。           

 2.稳步推进省级健康县创建工作

推进健康县基线调查,主要调查我县基本情况、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现状和需求、行为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等。召开了省级健康县建设工作启动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参加会议,会上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履职,把创建任务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件件落实,重点突破。

3.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

加强了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报告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结案。疫情月分析报告12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报告12期。全年完成手足口病监测30人份。做好地方病预防控制,重点加强血吸虫病、疟疾的防控工作和碘缺乏病、克山病的监测工作。7月份完成全年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和宣传活动,碘缺乏病常规监测及重点人群监测均达到了消除标准。10月底完成了克山病搜索及重点人群监测820人,没有新发现克山病病人。

4.健康教育

加快了健康知识传播综合推进,与广播电视台和通讯媒体合作,通过乐至综合、影视频道播放疫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等主题音像资料。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督导,定期开展基层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健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指导,有效促进全县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改善。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度财政年初预算9468043.47元,较上年8390751元增加1077292.47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年初结转结余为13,497,782.40元,2022年总收入为2917464.54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8971669.33元,其他收入202935.21元。总支出为2917464.54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28971669.33元,其他支出为202935.21元。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金额为1176575.9元(财政结转结余为1020302.04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为162832.64)。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中心决算数基本按照预算数和追加预算数执行。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22年总收入为29174604.54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13706963.47元,占总收入的46.98%;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15264705.86元,占总收入的52.32%;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为200049.2元,占总收入的0.69%,利息收入2886.01元,占总收入的0.01%。

 

2022年总支出为29174604.54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9898.68元,占总支出的47.68%,;项目支出15264705.86元,占总支出的52.32%。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6963.47元,其中:

人员经费12644391.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62571.7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2022年公务接待费89,053.00元,较上年13,921.00元增加75132元,增加率为537.7%,主要是单位的培训费在公务接待费科目列支了。

因公出国(境):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184.75元,较上年247,587.10元增加12597.65元,增长率为5.1%,主要是疫情流调导致公务用车出行增加,油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2年会议费无预算,科目无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培训费0元,较上年165,859.92元减少91366.92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今年没有在培训费科目列支。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财政拨款收入2897166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13706963.47元,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15061770.65元。财政拨款支出2897166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13706963.47元,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15061770.65元。

5.非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非财政拨款收入202935.21元,非财政拨款支出202935.21元。

  1.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金额为1176575.9元(项目结转结余为1176575.90元)。
  2. 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1. 资产信息情况

2022年资产总计为51501129.54元,较上年53167432.12元减少1666302.58元,增长率为-3.13%,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计提了2021年和2020年少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2022年净资产29349667.85元,较上年34051939.49元减少4702271.64元,增长率为-13.8%;2022年计提了2021年和2020年少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金额为1176575.9元(项目结转结余为1176575.90元)。

2022年财政补助结转1020302.04元,较上年1020302.04元没有变动。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技术组,专家研判组。打破科室建制,紧急转岗培训,组建涵盖流行病学调查、采送样、消杀、检测、健康宣传、业务培训、资料收集、后勤保障、疫苗接种等工作职责的9个专业组。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县级三公(工)300余人的流调队伍,涵盖公安、法院、检察院及基层医疗卫生等专业人员,落实人员培训,完善高效协同流调溯源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溯源能力。今年全年流调240余起,撰写流调报告240余在乐密接次密人员管控总计3500余人,向外地推送密接次密2000余人。三是持续做好境外人员闭环管理。强化境外入乐人员“筛查—诊断—报告—隔离”全流程闭环管理,扎实做好重点地区抵资人员健康管理和跟踪服务。截至2022年11月末,对1400余名境外返乐人员、5800名风险地区返乐人员、1300名工作人员及其他重点人群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核酸检测。四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储备。为指挥部科学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储备计划建议方案,多渠道组织货源,规范管理应急物资分发,充分保证疫情防控的需要。五是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科学设置、规范运行龙溪、孔雀、高寺、放生、龙门、童家、蟠龙、良安、中和、健康驿站、三里方舱、鑫鹏等12个集中隔离点,定期对隔离点进行指导督导,保证隔离点规范运行,每天及时转运各个隔离点的样本,保证每个样本安全及时送实(一)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
    一是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2022年1月1日零时至11月30日24时,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报告一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结案。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 14种730例,报告发病率148.81/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5种322例,报告发病率65.64/10万;乙、丙类传染病共计报告发病19种1052例,较去年同期报告发病率(252.77/10万)下降了15.16%。疫情月分析报告12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报告12期。全年完成手足口病监测30人份。开展钩体监测,宿主动物监测100份,健康人群血清学监测100份。5-10月每月进行登革热监测各一次,伊蚊帐诱指数2.17,符合标准。二是做好地方病预防控制,重点加强血吸虫病、疟疾的防控工作和碘缺乏病、克山病的监测工作。查螺共计20万余平方米,查出钉螺面积180平方米。灭螺 2万平方米。开展了毗河工程血吸虫病传播风险监测,未发现毗河工程输入性钉螺。开展发热病人血检200人次,未检出疟原虫阳性者。7月份完成全年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和宣传活动,碘缺乏病常规监测及重点人群监测均达到了消除标准。10月底完成了克山病搜索及重点人群监测820人,没有新发现克山病病人。
    2.免疫规划工作
    重点完成七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一是全县适龄儿童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加强免疫报告接种率均在90%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为95%。11月对天池街道、通旅镇、良安镇、中和场镇、石佛镇开展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工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0%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达95%以上。二是预防接种服务方面,本年截至2022年12月13日,我县接种常规疫苗117176剂次,全县累计接种新冠疫苗457872人,1116101剂次,继续开展春秋两季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三是开展了免疫规划相关监测监测,全年监测疑似麻疹/风疹病例10例,均已排除。累计报告3例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病例),其中1例为排除病例,2例为待排病例,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2.76/10万。累计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52例,均为一般反应。四是强化疫苗管理工作,实现全县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信息全程电子化管理,全程可追溯,且所有冷链设备安装自动温度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动态温度监测。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开展了6期免疫规划业务培训及例会,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31个接种单位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并将存在的问题形成报告报送卫健局。六是推进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目前我县有19个AAA级预防接种门诊,9个AA级预防接种门诊,拟新增2个数字化门诊。七是强化宣传和培训,利用卫生日,积极开展预防接种日宣传。推选3名优秀选手参加了资阳市第二届家长课堂宣讲比赛,其中1名选手获个人“二等奖”,乐至县获“优秀组织奖”。
    3.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是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强化结核病的发现、治疗、管理、健康促进等工作,1-11月查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44例,其中病原学阳性84例,病原学阳性率59.15%(≥50%)。治疗成功率92.96%(≥90%),总体到位率100%(≥95%),规范管理率100%(≥95%),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100%(≥95%),病原学阳性患者耐药筛查率100%(≥90%)。病原学阳性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100%(≥95%),结核病患者开展HIV检测率100%(≥90%)。二是强化宣传,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全县悬挂横幅78幅,张贴海报350份,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2002余份,同时中心通过短信平台发送了结核病防治知识短信2000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3次;三是强化培训和督导考核,全年对各医疗机构开展培训2次,现场督导2次、考核2次。督导过程中指出各医疗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四是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治。落实入学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共计开展新生结核病筛查17524人,筛查率100%,未发现肺结核患者。规范处置全年本地学校结核病学生5名,组织开展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共计筛查279名师生,未筛查出新发结核病患者;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参加健康体检的65岁以上老年人和随访管理的糖尿病患者开展结核病症状筛查,对有肺结核可疑症状患者予以胸片检查。65岁以上老年人筛查肺结核68906人,筛查率100%。糖尿病患者筛查肺结核14386人,筛查率100%;
    4.艾滋病防治工作 
    2005年报告我县首例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截止2022年11月底,全县累计报告居住本地的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1686例,存活1207例(其中艾滋病病人732例),死亡479例。截止2022年11月底今年我县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88例,死亡7例;全县新增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148例,死亡19例。完成中国疾控中心2022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质量考核指标(1-10月):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92.2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配偶/固定性伴HIV抗体检测比例92.35%,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结核筛查比例:98.14%,育龄妇女治疗率:96.88%,单阳家庭治疗率:98.65%,暗娼人群月均干预覆盖率93.81%,HIV检测率100%,男男性行为人群月均干预覆盖率92.00%,HIV检测率100%,抗病毒治疗一年病毒载量检测率:78.65%,抗病毒治疗病毒抑制率:93.52%,当年新报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确证后20天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75.00%。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改变宣传模式,由于疫情影响,今年主要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发布科普文章等线上宣传方式面向群众宣传。二是强化高危人群干预,干预暗娼人群2396人次,覆盖率93.3%,HIV检测率100%。培训注射吸毒人群同伴教育者3名,干预吸毒人群(不含美沙酮治疗)549人次,覆盖率96.40%。发放针具4665支(回收针具4265支、回收率91.42%)。干预男男性行为人群255人次、干预覆盖率92.0%,HIV检测率100%。监管场所羁押人群共检测535人。干预性病就诊者人群222人次,HIV检测率100%。三是大力提高艾滋病检测数,我中心自愿咨询检测346人,初筛阳性数3人,确认阳性数2人。2022年1-11月全县网报艾滋病抗体检测196300人次,其中医疗机构检测187490人次,疾控中心检测8810人次,检测覆盖率40.01%,确证阳性95例,检测阳性率4.84/万。四是强化性病、丙肝防治,对我县报告的丙肝病例进行核查,前三季度筛查梅毒36794人次,筛查比例100%。转介人数10,转介比例100%。
    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暂无。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等情况均严格遵守上级指示要求进行工作。
    (二)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对部门决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暂无。
    1.自行增加的审核公式和模板,请说明设置依据。
    2.对部门决算报表修订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包括表样、指标设置、软件、审核公式、模板和编审问答等,请列出并说明修改意见。
    3.对部门决算其他管理工作的建议。例如对加强部门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工作、部门决算信息化建设等建议。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
     
    附件2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概况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总编制人数100人,其中:行政专业技术编制91人、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管理岗编制5人;实有在职行政专业技术人员80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管理岗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34人。

)职能简介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承担全县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指导,开展结核病等常见疾病的诊断治疗,接受社会委托开展各种卫生监测与卫生技术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荣获“国家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县”命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优秀县”称号。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免疫规划

开展开展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做好一类和二类疫苗管理,保障疫苗储存及运输安全;持续做好新生儿建卡、建证及各类疫苗免疫接种工作。

(二)慢病防治工作

1.上下同步建机制,慢病防控保障更加有力。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点和发力点,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治模式,确保慢性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2.全程监管重实效,慢病防控水平不断提升。坚持预防为主,突出监测评估,强化规范管理,着力早筛查、早发现、早治疗,慢病防控水平全面提升。

(三)水质卫生监测工作

强化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改善疾控机构的硬件设施条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专业人员服务能力。规范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管理,加强监测数据的分析、整理和利用,提高监测工作的质控水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347.89万元,较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946.81万元,增加401.08万元,增长42.36%(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励、住房公积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47.8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347.89万元,较2022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946.81万元,增长42.36%(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励、住房公积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245.19万元,占92.38%;项目支出102.7万元,占7.62%

(三)专项资金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专项支出102.7万元。其中:

1.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项目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年体检任务,确保体检质量。

2.县计免配套专项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做好各类疫苗免疫接种工作。

3.县疟疾防治项目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疟疾防治工作。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给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5.县碘缺乏病防治项目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6.县传染病防治项目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传染病防治工作。

7.水质检测示范县项目经费52万元,主要用于水质检测工作。

8.县克山病防治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克山病防治工作。

9.县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等的工作检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采样冷链运输车4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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