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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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6-09   录入:乐至县卫生健康局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类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监管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工作。开展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二)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等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乐至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
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 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办公地址:四川省乐至县天池街道迎宾大道143

     编:6415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3322033

 

   领导简介

   李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    党组成员

唐光映  党组成员、派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童艾云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朱祯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负责人:邱玲)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政务公开、精神文明、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同城化工作;组织拟订系统目标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拟订系统卫生健康新闻宣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组织开展全民性、集中性、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宣传品征订、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相关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牵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卫生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刘远平)承担全县“健康中国战略”协调推进工作,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统一调度与管理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卫生处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专业机构、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牵头负责和指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推进疾控机构等级创建工作;贯彻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爱国卫生运动规划、计划及有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卫生县城(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卫生单位创建活动,负责推进健康镇、村建设,组织实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指导、督查重点行业和乡镇(街道)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医政医管股。(负责人:杨恒)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合作工作;协助落实公立医院改革重大政策和改革;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等工作;牵头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分级诊疗;开展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承担急诊急救力量调度和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调度;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等环保管理职责,做好环保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负责医疗纠纷调解的组织和引导;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化设置工作,督促毒麻精药品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承担县公民献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医疗卫生行业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工作;统筹做好民兵组织整顿相关工作,负责征兵与大中专生体检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刘晗)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贯彻执行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管股(内审股)。(负责人:刘眈成)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相关政策、措施,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管规范和标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日常监管职责;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领域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重大事项的内部审计监督,承担内部控制日常管理及风险评估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中医股。(负责人:杨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中医药地方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规范,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办中医师承教育、中医药相关人才培训及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实施祖国医学的继承、发掘、整理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妇幼健康股。(负责人:王小华)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工作,承担爱婴医院创建复评初评工作;负责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规范管理职责;牵头指导托幼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和相关业务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老龄与健康服务业发展股。(负责人:陈丹)负责系统基本建设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编制规划及组织实施;负责系统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统计及数据报送;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措施;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马云丽)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卫生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系统依法治县、法治政府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规划,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牵头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发展;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计财股。(负责人:彭晓丽)统筹计划、协调、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资源配置,指导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卫生健康系统年度预算、决算、出纳等财务工作,按照权限对全县卫生健康经费的测算、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提出卫生健康经济相关政策建议;承担融资管理工作;承担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票据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烈军属复员军人医药减免补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规划,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与科教股。(负责人:陆敏)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就业服务、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审核和招引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等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办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邓咪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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