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乐至县审计局对乐至县良安镇、东山镇、劳动镇、高寺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良安镇、东山镇、劳动镇、高寺镇4个县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立项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15〕330号)批复项目立项。工程建设地点包括乐至县良安镇余家沟村、老佛堂村、肖家湾村、猫儿沟村、青龙湾村、宝森堂村;东山镇云台村、绍兴村、朝阳观村、保安寨村;劳动镇石宝村、向家寨村、崇古村、陶家村、庆丰村、法礼村;高寺镇雀飞村、梨子湾村、滑石村、燕子村、佛岩村、新建村、崇义村,拟实施土地整理项目55192.05亩,预计新增耕地4184.82亩。项目总投资6831.56万元。
乐至县良安镇、东山镇、劳动镇、高寺镇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完成工程投资5481.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713.19万元、待摊投资768.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至县服民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866226.31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
(三)大额现金支付现场代表工资90000元
(四)工程款普通增值税发票37224030元未及时入账。
(五)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责成乐至县服民投资有限公司核减工程投资,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竣工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大额现金支付现场代表工资、普通增值税发票未及时入账、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责成乐至县服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审核会计凭证、组织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力追究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
具体整改结果由乐至县服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