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乐至县审计局对乐至县孔雀乡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4年7月,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孔雀乡土地整理项目立项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14〕327号),批复项目立项,土地整理项目区域面积14989.75亩,预计新增耕地1334.04亩。估算总投资2157.48万元。
乐至县孔雀乡土地整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完成工程投资1760.9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518.67万元、待摊投资242.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乐至县国土局)、乐至县服民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4071.93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与工程结算及账务数据不一致
(三)大额现金支付现场代表工资22500元
(四)工程款普通增值税发票11400000元未及时入账
(五)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责令乐至县服民投资有限公司核减工程投资,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与工程结算及账务数据不一致、大额现金支付现场代表工资、普通增值税发票未及时入账、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责成乐至县服民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审核会计凭证、组织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力追究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
具体整改结果由乐至县服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