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乐至县审计局对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乐至县永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的乐至县天童大道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5年4月23日,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天童大道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15〕94号)批复项目立项,新建道路全长1383米,规划道路红线宽为35米,沥青砼路面。项目总投资1.2亿元。
乐至县天童大道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反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79186516元。
审计结果表明,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乐至县永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199824元。
(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下达了审计决定。并向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乐至县永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要完善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项目质量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依约落实各参建单位的责任及应当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合理归集项目的建设成本,履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的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乐至县永拓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向社会公告。
乐至县审计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