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乐至县审计局对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乐至县2019年石湍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9年3月27日,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乐至县2019年石湍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及招标事项核准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19〕63号)批复项目立项建设,项目法人为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规模为该项目拟实施治理面积15km²,项目计划总投资715.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2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67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23.41万元。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乐至县2019年石湍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完成工程投资6166578.0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753333.59元、待摊投资1413244.50元。
审计结果表明,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工程施工等进行了公开招标,李子苗木购买进行了政府采购。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竣工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16826.14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下达了审计决定。并向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了应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批的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乐至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向社会公告。
乐至县审计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