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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录入: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的通  

 

局各股室、执法大队:

现将《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2019417       


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改提升,深入开展“打非法、纠违规、强管理、控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和生产企业“三库”改造整治。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持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不断提升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保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零事故控制的良好态势。

(二)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

(三)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四)强化烟花爆竹行政监管和执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3号)贯彻落实,继续深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工作和经营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超一改”和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强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严格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要积极同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严肃查处经营单位和零售经营点销售超标、超量、违禁及非法产品。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加大对企业执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的执法检查力度,把重大隐患当事故对待,通过强化预防性执法、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烟花爆竹安全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三)积极构建双重预防体系。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要按照分级评定结果,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检查的频次,不少于《四川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企业安全条件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安全风险等级提高的企业,要适时增加检查频次和力度。同时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

(四)实施生产企业科技兴安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机械化、自动化改造,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及机械设备,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基础水平。

(五)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企业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防雷防静电检测等其他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安全培训和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高温等停产规定,将停产期间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制度化、常态化;要求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一年至少开展两次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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