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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录入: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重点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应急指挥中心、执法大队:

现将《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重点工作》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201966


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重点工作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及《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重点工作》的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作风,实现转职能、转思路、转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源头安全风险管控等基础工作,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上台阶,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两个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2.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

3.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开展工贸行业重大风险环节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4.继续推进“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工作,全面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5.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力度,罚款、停产(停工)等行政处罚占比大幅增加。

二、重点工作措施

(一)抓实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推进非煤矿山、机械、纺织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进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构建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明确风险辨识要求、风险评估方法、风险管控措施。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切实落实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及时研究应对油气开采增储护能带来的重大安全风险,强化油气开采增储扩能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3.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非煤矿山和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选树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坚持依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对运转不到位、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撤销等级并进行公告。

(二)抓实安全生产过程管控

1.严格安全准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督促规范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促进非煤矿山企业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

2.推进减人增效工作。持续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科技障能力。非煤矿山企业要按《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的要求,全面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作业和施工建设。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在粉尘防爆、有限作业空间等高风险环节的应用。

3.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工作。牢固树立培训教育不到位就是最大的安全隐患理念,创新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采取微信、QQ群推送事故警示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图片、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抓好各级监管与从业人员事故警示教育,突出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新录用及调整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达标后再上岗。抓好安全风险知识普及,督促企业将安全风险知识作为班前会重要内容,加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知识专题培训。

(三)抓实重点环节专项整治

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突出非煤矿山重点时段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依法组织专项整治。

1.开展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监督管理规定,对存在违规建设与超强度开采导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等和存在安全管理削弱、边坡存在坍塌隐患等问题,要一律责令停止作业,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县政府实施关闭。

2.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专项整治。以防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事故为重点,整治各类井、站场总平面布置和生产工艺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高含硫气井不落实井控和硫化氢防护措施、集输管道与居民区、重要设施安全距离不够等问题。加强页岩气开采安全措施、含硫天然气管道保护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化解油气开采增储扩能安全生产风险。

3.开展工贸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粉尘防爆、液氨制冷专项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化解工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四)抓实两个责任体系建设

1.厘清监管责任。完善非煤矿山和机械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明确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按照行业、属地监管原则,确保对每一个企业有效监管。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乐至县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制度>的通知》(乐安委〔201822)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所有层级、所有岗位,都要制定安全操作责任清单,做到岗位职责清晰、岗位风险明了、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

3.强化安全责任考核与追究。将非煤矿山和工贸企业各项重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对标通报情况,促进行业、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对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通过加强岗位安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促进岗位安全责任落实。

(五)抓实规范监管执法

1.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法规依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定期通报重大执法处罚、责任追究情况和典型案例。及时曝光重大安全隐患,依规挂牌督办与实施联合惩戒。严格事故查处,及时公开信息,将影响恶劣的事故责任单位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管理。

2.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应罚必罚”的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措施,加大对在建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领域的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3.强化监察执法监督。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严格执法计划管理,强化集中执法,突出重大问题查处,重大隐患整改,做实执法内容、做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执法检查档案。科学开展监管执法分析,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抓实应急管理

1.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和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事故应急响应时机、响应等级、响应程序,确保科学高效处置有关安全生产事故。

2.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企业预案管理,并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效对接,达到应急物资准备充分,应急演练有效,预案中的各项责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3.督促企业加强应急值守。加强非煤矿山和重点工贸企业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七)抓实安全监管基础

1.抓人才配备,提升技术管理基础。鼓励规模以上工贸行业重点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管,积极支持各乡(镇)、部门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逐步实现监管专业化,有效督促企业查大隐患、防大风险。适时组织开展监管行业领域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检查。

2.抓基础数据调查,切实摸准基本情况。通过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企业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全县粉尘涉爆、液氨制冷企业台账,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率,为遏制工贸行业重特大事故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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