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乐至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录入: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防范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乐至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乐至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国、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采取严格有力措施,有效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正确认识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针对春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深入分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开展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烟花爆竹零售布点,督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排查治理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六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县公安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犯罪活动以及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查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超许可范围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杜绝假大空等非法违法产品流入市场。邮政管理部门要严查邮寄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二)严格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四超两改,流向登记制度不落实,氧化剂还原剂混存等行为。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运输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

(三)提升烟花爆竹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县应急管理局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分析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安全隐患,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设施建设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工程设计指南(暂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四)优化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布点。县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全县环境容量、人口数量、风俗习惯、禁止燃放区域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等实际,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及时修订、优化本地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布点规划,及时对禁燃禁放区域内的零售店(点)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五)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行为。县公安局要严格审批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方案,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微信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活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法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督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乡镇(街道) 和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当前全县禁燃禁放工作,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动员人民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要紧盯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集中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全覆盖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部分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按照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