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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   录入: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县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草原防火命令》《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自有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在全县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思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冬春季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确保用电安全。

二、迅速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高压电力用户;居民小区(含老旧住宅)、学校、医院、商超、餐饮酒店、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电工资质:用电单位是否配置专兼职电工(持有高压电工证且能熟练操作电气设备)或委托具备承修、承试资质单位开展代理运维工作等。

2.工器具及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是否有台账并定置摆放、安全工器具是否定期试验并合格、配电设施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开展检查并合格、是否有备品备件清单,账物是否相符等。

3.场所环境及安全防护:设备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配电房内的缆沟封盖、孔洞封堵是否完好、配电房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设备维护通道是否通畅、检查防小动物措施是否完善、柜盘前是否按规定铺设绝缘垫,划线标识是否完整、配电房的通风、照明、应急照明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定置摆放,且在有效期内、裸露的带电部分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接线模拟图板与现场实际运行方式是否一致、配电房建筑结构是否完好,防风、防汛、防水、防潮等措施是否有效等。

4.电气设备运行工况:线路是否过载、发热、老化、脱皮;开关柜、配电箱是否存在金属裸露,是否存在灼烧痕迹;变压器是否漏渗油、绝缘有油位是否低。高、低压避雷器是否定期轮换;设备外壳是否有接地保护,接地是否牢靠,接地电阻是否合格;是否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装置是否正常工作;设备的安全警示标示是否明显,防护措施是否完善等。

5.电气设备预试预检:用电单位是否定期开展设备年检预试。用电单位应对自有产权设备定期完成年检预试工作。高危及重要用户一年开展一次年检预试,普通专变客户至少三年开展一次年检预试,对年检预试中发现问题的设备应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避免因年久失修引发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等。

6.自备应急电源:是否按照保安负荷的120%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备用(应急)电源接入方式是否发生改变,备自投装置状态是否完好;是否按期进行启动、切换试验;储油设施放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防倒送电装置是否可靠,措施是否完备;发电机是否有独立可靠的接地等。

7.线路通道:客户产权线路对地距离隐患。按照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架空线路应满足以下要求:10千伏线路对地距离人口密集地区不应小于6.5米,人口稀少区地区不应小于5.5米,交通困难地区不应小于4.5米。10千伏线路与建筑物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米,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10千伏线路与林区林木之间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米,与公园、绿化带或防护林林木净空距离不低于3米。10千伏线路与果树、经济作物、城市绿化灌木垂直距离不应低于1.5米。10千伏线路与街道行道树木最小垂直距离不低于1.5米,水平距离不低于2米。10千伏线路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最小净空距离(步行可以到达的上坡不低于4.5米,步行不能到达的上坡不低于1.5米)。10千伏线路与道路最小垂直距离不低于7米。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自发文之日起,立即开展本方案的宣贯学习,将方案下发至各企事业用电单位,指导各用电单位严格按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并将自查表及时反馈至各行业主管部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后按期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联合查改阶段(4月1日至9月30日)

县经科信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自查整改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按严重程度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下发《联合检查整改意见单》,明确责任企事业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督促隐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重点复查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县经科信局会同应急管理局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自查自改、联合查改过程中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复查出的用电安全隐患未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根据相关规定落实措施,督促整改。

4.总结宣传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建立各行业用电安全隐患动态管理清单。县安办将本次排查整治行动纳入对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并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每年参照此方案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

三、组织领导

组  长:罗  旭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欧加建 县经科信局局长

唐  俊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泽秋 国网乐至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蒋小雪 县经科信局总经济师

张  帆 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黄  飞 国网乐至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科信局,承担电气火灾隐患暨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及各项任务督办落实。

四、职责分工

乐至经开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力用户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辖区内电力通道区域绿化树木的修剪、砍伐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气火灾隐患及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重点督促规模工业企业和通信单位)定期开展预试预检、配置自备应急电源、落实用电安全隐患整改;督促通信企业开展“三线搭挂”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对非法生产、经营等企业用电及转供电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各乡镇(街道)、有关行业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对有关行业职能部门是否督促高压电力用户定期开展预试预检、自备应急电源、及时整改用电安全隐患等进行督查督办。

县林业局:负责高压电力用户电力线路通道内树木修剪、采伐的审批工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采伐的登记报备工作;协助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开展自有产权线路下方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治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建建筑物的电气设计、防火设计、防雷接地等设计审查,组织外部专家进行设计审查、项目验收;对涉及民生、环保等重要领域的新建项目,督促建设单位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确保设施建成后安全可靠运行。

县商务经合局:负责所管辖企事业单位(重点:全县大中型商超、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安全隐患治理督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全县阻碍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和违约用电、窃电等违法行为,保障全县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顺利进行;负责所管企事业单位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县民政局:负责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重点:养老、福利机构等)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管辖公路沿线电力通道区域内树木的修剪、砍伐工作;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县水务局:负责各水库管理范围内自有产权的电力线路通道树木的修剪、砍伐工作;协助乡镇做好河道范围内的电力线路清障工作;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园林绿化树木的修剪、砍伐等工作;对所管辖市政设施用电设备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备专兼职电工,做好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打击制作、售卖各类假冒伪劣供用电设备;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重点:提灌站、种养殖企业电力用户等)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重点:学校)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重点:医院、各防疫点位、疾控中心等)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督促所管企事业单位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陈毅故居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开展自有产权电力设施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开展预试预检、配置应急电源、配置专兼职电工、完善非电保安措施等。

国网乐至县供电公司:按照行业规定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用户产权线路和设备开展用电检查,发放《用电检查结果告知书》等;督促电力用电用户整改安全隐患、按期开展预试预检、按要求对产权线路设备进行维护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和督导职责,切实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所管单位用电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各用电单位要切实履行自有产权设备运维责任,避免火灾、触电、引起公网跳闸等不安全用电事件发生。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建立“月总结、季联系”工作机制,适时召开工作联席会,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部署落实措施。

(三)广泛宣传,群参众治。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用电安全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隐患自查表

  1. 联合检查表
  2. 联合检查整改意见单
 

附件1              

隐患自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

1

是否有专兼职电工日常维护电气设备

是   

 

2

是否配置有在实验合格期内的绝缘手套

是   

 

3

是否配置有在实验合格期内的绝缘靴

是   

 

4

是否配置有在实验合格期内的绝缘操作杆

是   

 

5

是否在配电房和变压器台架处张贴“有电危险”安全警示标志

是   

 

6

配电房内是否有易进蛇鼠等小动物的孔洞

是   

 

7

配电房内电缆是否进入电缆沟或电缆桥架

是   

 

8

配电房内电缆沟盖板或桥架盖板是否完整盖好

是   

 

9

配电房内是否有合格的灭火器

是   

 

10

配电房是有防风、防汛、防水、防潮等措施

是   

 

11

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

是   

 

12

变压器是否存在漏油现象

是   

 

13

变压器、开关柜是否按期开展预防性试验检查

是   

 

14

是否配置应急发电机

是   

 

15

自有产权线路下方是否存在较高树竹

是   

 

16

自有产权线路临近位置是否存在超高树竹

是    

 

17

其它:

 

 

 

附件2                                    

联合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存在问题

1

电工资质

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是否过期

 

 

电工人数是否按规定配置

 

 

2

工器具及备品备件

安全工器具是否有台账并定置摆放

 

 

安全工器具是否定期试验并合格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定期开展检查并合格

 

 

是否有备品备件清单,账物是否相符

 

 

3

场所环境及安全防护

设备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配电房内的缆沟封盖、孔洞封堵是否完好

 

 

配电房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设备维护通道是否通畅

 

 

检查防小动物措施是否完善

 

 

柜盘前是否按规定铺设绝缘垫,划线标识是否完整

 

 

配电房的通风、照明、应急照明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定置摆放,且在有效期内

 

 

裸露的带电部分是否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电气接线模拟图板与现场实际运行方式是否一致

 

 

配电房建筑结构是否完好,防风、防汛、防水、防潮等措施是否有效

 

 

4

电气设备运行工况及预试预检

设备是否存在过热、过负荷现象

 

 

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存在漏油、异响、污损、放电等异常现象

 

 

联闭锁装置状态是否良好

 

 

设备的预防性试验是否按期开展,且合格

 

 

“五防”设施是否齐全

 

 

设备的安全警示标示是否明显,防护措施是否完善

 

 

变压器、电动机与负载是否匹配

 

 

是否投运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电气设备

 

 

电容器补偿容量是否足够,投切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5

自备(应急)电源

备用(应急)电源接入方式是否发生改变,备自投装置状态是否完好

 

 

是否按期进行启动、切换试验

 

 

储油设施放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防倒送电装置是否可靠,措施是否完备

 

 

发电机是否有独立可靠的接地

 

 

6

线路通道

自有产权线路通道是否按照“树倒不碰线,风偏不闪络”进行清理

 

 

自有产权线路对地距离是否满足要求

 

 

 

 

 

检查人员:                                 用户签章:                                          检查日期:

 

附件3

联合检查整改意见单

 

单位名称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用电地址

 

存在问题

建议整改措施

 

 

 

 

 

 

 

 

 

 

 

 

 

 

 

 

 

 

 

 

请于           日前完成上诉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行业主管部门:

客户签章

 

检查人员

 

日期

 

日期

 

注:1、经我单位用电检查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贵单位在电力使用上存在以上问题,可能造成贵单位设备损坏、人身伤害或影响贵单位安全用电,甚至影响电网运行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及供用电合同相关规定以本通知书告知,请贵单位尽快整改完毕。

2、如不及时整改造成贵单位损失的,由贵单位自行承担。如影响电网运行安全、波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将由贵单位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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