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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5   录入:乐至县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乐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35      

  

乐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1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3号)和《资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资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安委〔20226)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落地见效,全面调动力量,利用一年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推动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坚持严格监管执法与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并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治理种类和范围

(一)治理种类。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所有种类进行集中治理。

(二)治理范围。对全县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所有环节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全覆盖集中治理。

三、重点治理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

(一)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没有分析研判区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对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不掌握。二是没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只重发展不顾安全,安全投入不足。三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不认真不彻底。四是应急处置力量不足。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中具有相关专业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配备不足,不懂不会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已经明确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因素考虑不足,导致漏管失控。三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和管控制度执行不严,安全清单制管理推动不力,未按规定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未落实到班组。四是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个别企业对重点场所、基础设施等没有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存在数据壁垒信息孤岛,未建立贯通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系统。

(三)经营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个别企业没有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老旧装置数量多,腐蚀泄漏风险增大,安全设施与消防应急设施不完善,外部安全距离不足,防火设施不达标,应急救援能力不足;操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达标,对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必备知识掌握不够。

(四)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非法托运、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问题屡禁不止,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罐体不达标、带病运行等问题突出。二是源头充装查验、特定时段禁行、重点路段巡查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三是危险化学品车辆动态监控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油气长输管道缺乏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高后果区、地质灾害多发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五是部分托运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等现象时有发生。

(五)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一是个别企业未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制度,鉴别鉴定不及时,不主动申报;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未经安全评估。二是一些部门协同监管不到位,多部门联合会商督办、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三是部分涉易燃易爆危险特性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存在短板。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

1.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区域和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各环节和领域进行安全风险大排查,摸清企业(单位)底数,找准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并及时报县安办。〔治理时限:2022年3月;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强化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开展集中治理。对安全风险落实分级管控,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不演变成事故隐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台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实行销号动态管理,定期报县安办。〔治理时限:2022年11月;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强化联合监管执法检查。建立完善与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机制,部门(单位)协调配合,针对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效果不好的要严肃处理,督促隐患及时整治到位。〔治理时限:2022年11月;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4.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乐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治理时限:2022年4月;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5.强化安全监管统筹协调。依托资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治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安办)

6.强化清单管理提档升级。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要求,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治理时限:2022年12月;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7.强化督导通报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任务。〔治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8.开展化工建设项目治理。对拟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整治要求。〔治理时限:持续推进;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经科信局、县发改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开展危化经营储存环节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治理时限:2022年11月;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开展油气长输管线治理。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治理时限:2022年11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自规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1.开展危化运输领域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等重大风险。〔治理时限:2022年11月;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2.开展危险废物处置治理。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检查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治理时限:2022年11月;牵头单位:乐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经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开展压力容器集中治理。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超设计使用年限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和变更使用登记。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按相关要求将本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相关信息录入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治理时限:2022年11月;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四)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14.加强消地协作监管合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集成,构建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治理时限:2022年11月;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经科信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5.加强危化行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平台全面使用。(治理时限:2022年6月;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16.加强安全专家指导服务。依托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建立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帮扶。(治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17.加强危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治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

18.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治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

(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19.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市、县、园区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治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应急管理局、县经科信局)

20.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推动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联动,实现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治理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21.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配合省、市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支撑。(治理时限:2022年11月;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要把本次集中治理工作作为2022年安全监管的首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带头抓实抓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高效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工作推动。县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本方案,2022年3月上旬前完成动员部署,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23年1月底前完成总结验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推进清单或专项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县安办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推动集中治理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强化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重点保障制度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一些创新性做法,加快完善上升为制度性措施。同时,要对治理走形式、责任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要严格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全面提高治理成效。县安办将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危化运输领域督导组由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牵头负责;经营储存领域督导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危废处置领域督导组由乐至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压力容器领域督导组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组具体督导方案由各牵头单位制定,面上工作的督导由县安办根据工作任务适时开展),适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点内容和2022年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内容。

 

 

附件:1.乐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仓储和使用单位台账

3.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4.乐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清单

 

附件1

 

乐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  俊    县安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金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蒋小雪    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周世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道敏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严  青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通金    县发展和改革局帮扶办副主任

杨  君    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杨达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  波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陈立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智琴    县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

唐海军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童艾云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党委书记

邓小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杜丽蓉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总支书记

邓德君    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张静涛    乐至县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领导小组下设集中治理办公室,李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股长李时毅任领导小组联络员。领导小组职责包括: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集中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定期调度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按期完成集中治理任务。

 

附件2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仓储

和使用单位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单位

名称

地址

负责人

单位联

系电话

生产/经营/仓储/使用危化品名称

贮存

数量

危化品的

理化特性

备注

1

 

 

 

 

1………

 

 

 

2………

 

 

 

3………

 

 

 

4………

 

 

 

………

 

 

 

……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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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3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安全隐患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隐患

单位

主要问题

整改情况

完成情况

1

 

1………

 

 

 

1………

 

 

 

 

2………

2………

3………

3………

………

………

……

 

1………

 

 

 

 

 

 

 

 

 

 

2………

 

 

3………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4

乐至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一)强化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

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区域和行业领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各环节和领域进行安全风险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分门别类梳理重点安全风险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和事故隐患台账。

20223月前

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2

强化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针对危险化学品行业和领域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开展集中治理。对安全风险要分级管控,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不演变成事故隐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开展集中整治,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02211月前

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3

强化联合监管执法检查。建立完善与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部门(单位)协调配合,针对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效果不好的要严肃处理,督促隐患及时整治到位。

202211月前

牵头单位:县安办;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

(二)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

 

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落实《乐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将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明确落实到责任人,制定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

20224月前

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5

强化安全监管统筹协调。依托资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建议。

持续推进

县安办

强化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按照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清单制管理要求,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

202212月前

县级有关部门

6

强化督导通报巡查考核。按时间节点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明确的任务。

持续推进

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7

(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开展化工建设项目治理。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整治。

持续推进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经科信局、县发改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开展危化经营和使用环节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分类整治,加强老旧装置安全运行监控,分步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建立长周期安全运行的技术保障体系。

202211月前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开展油气长输管线治理。防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开展管道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整治回头看,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安全防控措施,提高管道本质安全水平。

202211月前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科信局、县公安局、县自规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8

开展危化运输领域治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联合执法检查,深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深入排查化解事故多发路段时段、敏感脆弱地区储罐等重大风险。

202211月前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

开展危险废物处置治理。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对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落实工作。

202211月前

牵头单位:乐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经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0

开展压力容器集中治理。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超设计使用年限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和变更使用登记。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按相关要求将本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相关信息录入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202211月前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11

(四)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加强消地协作监管合作。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推动线上线下监管集成,构建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

202211月前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经科信局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加强危化行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平台全面使用。

20226月前

县应急管理局

加强安全专家指导服务。依托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专家组,建立健全完善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帮扶。

持续推进

县应急管理局

12

 

五)提升危险化学品专业人员能力素质

加强危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队伍建设,解决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严重短缺问题。

持续推进

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

13

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集中轮训制度,实施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持续推进

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

14

 

(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

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实现市、县与企业上下贯通、联网管控。

持续推进

县应急管理局、县经开区、县经科信局

 

15

加强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推动应急、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联动,实现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

持续推进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16

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配合省、市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高效传递和实施全生命周期精准监管提供支撑。

202211月前

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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