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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蚕桑局关于抓好2021年蚕桑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录入:乐至县蚕桑局

乐至县蚕桑局

关于抓好2021年蚕桑生产通知

 

 

  

各乡镇蚕桑站,局各站(室):

 

2021年,是我县按照蚕桑产业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传统千家万户分散养殖向新型主体规模化经营转型发展的关键年。为加快现代蚕业的发展步伐,推进乐至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独具特色的现代蚕桑产业发展高地,现将今年蚕桑生产主要工作及相关扶持奖励政策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稳定基本盘、推动新发展”的工作基调,拟定全年工作目标。

 

(一)蚕桑产业常规工作目标:发种3.5万张,建设优质蚕茧示范村37,培育蚕桑家庭农场120个,培育养蚕大户1000户,确保蚕桑产业稳定发展。

 

(二)产业新发展工作目标:新建现代蚕桑全要素集成新园区10000亩,打造全国领先的现代蚕桑基地;新建白僵蚕产业化基地1000亩,推动叶绿素、桑枝总生物碱完善产品线、提升生产规模,推动桑茶、果桑、桑枝菌、桑园鸡、桑菜等产业化发展,实质启动桑资源大健康、桑资源新食品开发;推进乐至现代蚕桑产业园东山核心区智慧蚕桑、循环种养、文旅融合全面建设,塑造乐至蚕桑产业发展新形象,开启全方位推动“中国桑都”建设新征程。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明确发展思路,推动蚕业创新发展

 

以建设“中国桑都”、推进现代蚕业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市场化蚕业发展机制为重点,以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强化区域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改进蚕桑技术路线,全面深化蚕桑产业体制、机制改革,推进蚕桑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和蚕农持续增收。

 

(二)加强科技创新,增强蚕业发展动力

 

加强与西南大学、省蚕研所、成都中医药大学等院所合作,围绕提高蚕桑生产效益,落实小蚕共育、消毒防病、省力化养蚕技术等措施,推动果桑、白僵蚕、桑茶、叶绿素等蚕业综合开发,全面开展蚕桑实用技术的普及培训,提升蚕农的科技生产水平,提高蚕农养蚕收入和行业发展综合效益。

 

(三)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蚕业发展支撑

 

坚持投入、项目、技术“三集中”原则,巩固提升养蚕大户1000户、培育蚕桑家庭农场120户、建优质蚕茧示范村37个,推进蚕桑产业集约化发展。

 

(四)加快现代蚕桑全要素集成新园区和白僵蚕产业化基地建设,促进蚕业升级发展

 

在东山、回澜、蟠龙、石佛等4个乡镇建设现代蚕桑全要素集成新园区10000亩;在高寺、大佛、良安等乡镇以蚕桑家庭农场为支撑,新建白僵蚕产业化基地1000亩,将两个园区建成乐至养蚕技术标准化、养蚕设施配套化、蚕桑利用综合化、蚕桑生产集约化、蚕桑发展组织化的综合发展示范园区,成为引领乐至蚕桑产业发展方向的主要平台,发展蚕桑产业新业态。

 

(五)加强综合开发,提升蚕业整体效益

 

大力推广和开发蚕桑产业综合利用,提升蚕桑产业整体效益和综合实力。广泛开展桑园林下种植、养殖,积极推进桑叶茶、桑黄菌、桑葚酒、白僵蚕等蚕桑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桑资源大健康、桑资源新食品聚集发展为方向,拓展蚕桑产业链条,推动我县蚕桑产业集群发展进程。

 

三、扶持补助政策

 

(一)订发蚕种补助

 

2021年,继续执行订发蚕种费用补助,标准为4元/张,用于村社订种和乡镇催青收蚁发种工作经费补助。

 

(二)蚕桑产业基地建设补助

 

⒈小蚕共育室、专用蚕房:经乡镇站规划、局审定同意,全县大面积的蚕桑家庭农场修建小蚕共育室、专用蚕房,每平方米分别补助300元、150元。

 

桑苗家庭农场新发展小桑园给予桑苗款补助,嫁接苗0.60/株,实生苗(含蛋白桑)0.10/株,桑园嫁接改良0.5元/株;栽桑面积达5亩以上的一般养蚕大户,经乡镇站规划同意,桑苗可纳入补助范围,标准与家庭农场相同。

 

白僵蚕基地在规划区域内的白僵蚕家庭农场新发展桑园桑苗补助政策与大面积家庭农场相同;经乡镇站规划、局审定同意后修建小蚕共育室、僵蚕饲养室、发僵(晾晒)室,每平方米分别补助300元、200元、150元。

 

作业道根据需要,经乡镇站规划并报局审核同意,对部分家庭农场园区作业道建设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控制在作业道投资额的50%以内。

 

现代蚕桑全要素集成新园区建设项目补助,根据专项资金安排另行制定。优质茧示范村建设补助,按乐至县蚕桑局 四川红旗丝绸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优质蚕茧示范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三)养蚕大户培育补助

 

 2021年,在全县培育年养蚕15张以上的养蚕大户1000户,给予养蚕大户消毒物资补助,具体标准为:季养蚕5张以下补助消毒石灰50斤/.,季养蚕5-10张补助消毒石灰100斤/.,季养蚕10-20张补助消毒石灰200斤/.,季养蚕超过20张,每增加10张增加100斤/.;对年养30张以上蚕农(或家庭农场),每张蚕种按以奖代补政策补助种款20元。

 

(四)小蚕共育补助

 

⒈共育设施:在全县加大小蚕共育推广力度,新建小蚕区域共育中心的小蚕专用桑园每亩(600株以上)补助600元,新建共育室补助500元/㎡,添置智能化共育设施设备按总费用的50%给予补助(以上各项如有项目补助则不重复享受)。

 

⒉共育费:共育时间到3龄期补20元/张、4龄期补40元/张。

 

⒊桑园管理、消毒设备:积极探索以共育中心为依托的蚕桑社会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经蚕桑局审核同意,其所购桑园管理、消毒防病等机械化设施设备按总费用的50%给予补助。

 

(五)养蚕保险。养蚕保险对降低养蚕农户风险,保障蚕农收益,稳定产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站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在全县所有优质茧示范村、家庭农场、养蚕大户中推广养蚕保险工作,对有保险业务的乡镇蚕桑站,根据工作量大小在年终考核时分别给予加分。

 

附件2021年蚕桑生产计划表

 

 

   乐至县蚕桑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2021年蚕桑生产计划表

 

乡 镇

全 年(张)

春 季(张)

家庭农场(个)

养蚕大户(户)

天池街道办

550

140

 

5

南塔街道办

80

20

 

 

佛星镇

980

260

1

5

石佛镇

3700

1120

6

100

蟠龙镇

1180

370

5

10

龙门镇

1590

440

9

70

回澜镇

8300

2230

16

240

东山镇

3900

1090

20

100

石湍镇

660

240

5

20

通旅镇

1310

470

9

40

双河场乡

80

40

4

5

童家镇

5960

1630

12

230

中天镇

920

240

7

50

高寺镇

2690

720

11

60

大佛镇

1340

380

5

30

良安镇

150

60

4

5

金顺镇

40

10

 

 

宝林镇

520

240

3

5

劳动镇

670

180

 

20

盛池镇

380

120

3

5

  

35000

10000

1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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