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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蚕桑局关于抓好2023年现代蚕桑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7   录入:乐至县蚕桑局

乐至县蚕桑局

关于抓好2023现代蚕桑产业发展工作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进现代蚕桑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立足新时代发展要求和产业实际,按照“粮桑统筹、提质增效、多元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我县现代蚕桑产业的全面、综合发展,建强“中国桑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抓好2023年现代蚕桑产业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3年蚕桑生产主要工作按照稳基础、突破见实效的工作总基调,创新稳定蚕桑基本盘,抓好蚕桑园区建设推进粮桑复合种植和蚕桑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提高综合效益。主要目标为:持续稳定发培育蚕桑家庭农场150,培育养蚕大户1200户,确保蚕桑产业稳定发展;提质改造蚕桑基地10000,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蚕桑高质量发展新基地;提质改造僵蚕产业化基地3000争创“中国僵蚕之乡”,推进桑资源大健康、桑资源新食品为重点的桑蚕资源综合开发促进蚕桑产业转型发展,建强“中国桑都”

二、主要工作措施

坚持稳字当头,创新稳定蚕桑基本盘。一要创新机制,完善蚕桑养殖保险和蚕茧风险金政策,探索蚕桑家庭农场雇主保险,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二要技术创新,探索推行大小蚕分段滚动养蚕新模式,试点推动工厂化智能养蚕新技术;三要平台创新,探索以集体经济、龙头企业牵头搭建蚕桑社会化服务新平台,以创新推动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提质增效,全力抓好蚕桑园区建设。利用好蚕桑专项债项目,在回澜、石佛、东山、蟠龙等乡镇,采用粮桑套种复合种植模式,新提质改造现代蚕桑全要素集成新园区10000亩,推动乐至蚕桑产业追赶跨越创成省级三星级农业园区;全力争取智慧蚕桑专项债项目获国家批准,在回澜、东山等乡镇,将蚕桑园区升级为设施一流、水肥一体、病虫绿色防控等智慧型蚕桑基地;在高寺、大佛、良安等乡镇,采用粮桑套种模式,提质改造僵蚕基地3000,并与西南大学深度合作,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僵蚕智能养殖工厂、蚕饲料加工厂、僵蚕精深加工厂,推动国内首家智能化全饲料常年不间断僵蚕养殖基地落地投产,打造行业单项冠军

培育新兴主体,强化蚕业发展支撑。坚持投入、项目、技术的三集中原则,巩固提升养蚕大户1200、培育蚕桑家庭农场150户、优质茧示范村37个,引进和培育蚕桑龙头企业5家,推进蚕桑产业集约化发展。

(四)加强综合开发,提升蚕业整体效益。大力推广和开发蚕桑产业综合利用,提升蚕桑产业整体效益和综合实力。广泛开展桑园林下种养,积极推进桑叶茶、桑枝菌、桑葚酒、白僵蚕等蚕桑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以桑资源大健康、桑资源新食品聚集发展为方向,拓展蚕桑产业链条,推动我县蚕桑产业集群发展进程。

(五)注重农旅融合,擦亮“中国桑都”名片紧紧抓住“中国桑都”授牌契机,提档升级东山核心园区,围绕打造智能养蚕、种养循环、非遗传承、特色小镇等多业态功能区,建成集文化博览、休闲观光、桑果采摘、手工丝被、采茶制茶、桑宴桑饮等业态的现代蚕桑主题公园并与陈毅故里4A级景区联动,推出红色+绿色旅游路线,推出桑都桑海”“桑都记忆”等文旅特色项目,扩大桑都知名度。

(六)推进职能转变,深化蚕桑管理体制改革。2023年,是乡镇蚕桑站和蚕桑生产管理职责等蚕桑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地落实的第一年。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配合抓好乡镇蚕桑站人员、财产等移交和蚕桑业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确定等工作,配合龙头企业抓好蚕桑发展组织、养蚕订种、技术服务、蚕茧收购等蚕桑具体业务的移交衔接等工作,确保蚕桑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和平稳发展。

三、扶持补助政策

蚕种蚁量补助通过增加蚁量提高蚕茧单张产量,提高蚕农养蚕收益,对在县内合法蚕种供应主体订购蚕种的农户(业主),按订购实际数量的20%补贴蚁量。

蚕桑产业基地建设补助:2023,全县不鼓励大面积新建蚕桑家庭农场,特殊原因确需新建的,需经乡镇推荐、县局审批后方可纳入补助范围。经乡镇规划、县局审定同意后修建的小蚕共育室、专用蚕房分别补助300/平方米、150/平方米。家庭农场新发展小桑园,栽植嫁接苗补助0.6/实生桑苗在嫁接验收后按同标准给予补助;经乡镇规划同意,栽桑面积达5亩以上的一般养蚕大户,桑苗可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与家庭农场一致。支持各地提高蚕茧质量,新添或更换纸板方格簇,按0.5/片给予补助。

养蚕大户补助推动蚕桑生产规模化生产年养30张以上蚕农(或家庭农场)补助20/

小蚕共育补助:鼓励专业化养殖,支持分段养蚕发展。对小蚕12龄共育,补助20/3中蚕集中饲养,补助20/张。

养蚕保险:继续完善执行养蚕保险、蚕茧风险金等政策鼓励在蚕桑家庭农场中试行开展雇主保险工作,以降低养蚕农户风险,保障蚕农收益,稳定产业发展具体政策由财政、蚕桑、保险公司另行公布

(六)桑园培肥管护补助:稳定蚕农生产发展,加强桑园管护力度,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农户(业主)”的合作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业主)发展蚕茧订单生产,根据龙头企业提供的签约农户的收购数量,经乡镇农服中心初审、县蚕桑局审定后,由县蚕桑局按每公斤蚕茧补助2元的标准,对农(业主)以上卡直发方式给予补助,用于桑园培肥管护

(七)蚕桑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为推进蚕桑行业高质高效发展,提升蚕桑生产组织、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发展水平,鼓励集体经济、龙头企业组建蚕桑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蚕桑养殖、桑园管护、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社会化服务,经申报并获县局批准的服务组织购置设施设备给予50%补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现代蚕桑产业发展、建强“中国桑都”的各项政策和部署,抓好蚕桑管理体制改革的落地落实,确保蚕桑工作的推进组织有专班、落实有专人,保障现代蚕桑产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平台、公示栏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国桑都”建设的政策措施,讲政策、谋规划、抓发展,积极营造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蚕桑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蚕桑局将会同县财政、农业部门和乐至县“中国桑都”建设推进办公室,适时对各乡镇(街道)蚕桑生产发展、政策宣讲、培育主体、小蚕共育、蚕农保险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乐至县蚕桑局

202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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