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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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06   录入: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组织开展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曙光路35号
邮编:641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28-23324817
 
领导简介
王   强 党委书记、局长
阳红川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吴铁柱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   彦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   艳 党委委员、副局长
洪   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人:蔡汶默)。拟订综合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承担公文处理、信访、机要保密、档案、会议会务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税收宣传工作;落实绩效管理、数字人事和考核考评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法制股(负责人:杨磊)。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承担本局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查;承担本局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及上级审计和检查,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三)税政一股(负责人:邓棹夫)。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和进出口税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四)税政二股(负责人:胡成庭)。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五)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人:杨熙)。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六)收入核算股(负责人:杜金忠)。研究拟订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重点税源监控管理、预警分析、运行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管理监督税款、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缴退库情况和减免税核算;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
(七)纳税服务股(负责人:蒋祚)。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
(八)征收管理股(负责人:杨沫)。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
(九)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人:文睿祺)。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
(十)财务管理股(负责人:罗玲)。贯彻落实本局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十一)组织人事股(负责人:杜敏)。组织落实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指导、检查本局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老干部等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负责人:陈涛)。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局内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统筹和指导本局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本局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配合巡察工作;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群团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人:靳洋),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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