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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8   录入: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及乐至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包含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乐至县税务局挂牌前原乐至县国家税务局与原乐至县地方税务局数据。

二、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要求,围绕税收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对税务工作、纳税服务、税务行政等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着力打造“阳光税务”。2018年,通过行业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30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4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报告1条、公示公告14条、工作动态112条、转发税收政策及其解读14条。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法

(一)落实责任分工。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分解各部门对应公开信息责任,实行归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公开工作,自上而下形成统一领导、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迅速组织对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完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流程、时限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运转。

(二)抓好税收宣传。从纳税人需求出发,结合税收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实用性,着力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及时、更优质、更丰富的涉税信息服务。2018年开展各类现场宣传活动20余次,设立多个税收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17000余份,自制专题宣传展板10余块、张贴宣传画及悬挂横幅20余张,LED显示屏长期滚动播放税法税政。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把信息公开融入税收工作中,成为推动税收主业的一大助力。

(三)拓宽公开渠道。发挥办税服务厅窗口作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公告板,放置宣传资料,公开涉税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渠道;进一步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税务栏目、手机短信推送平台等平台,发布办税温馨提示、上传最新涉税政策文件和办税指南,实时回复纳税咨询,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四)提升业务素养。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实施信息绩效考评。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配强配齐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公开信息的时效和质量,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良好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下一步工作

2019年,我局将结合深化税收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系列措施,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完善组织管理、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强化制度建设,形成职责更为清晰、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显畅通、运行更有保障的良好局面,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结合“互联网+信息公开”大形势,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网络化、信息化,用好各类网络信息公开平台,降低公众了解查询政府信息的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全面、更加贴心的信息公开服务,提升纳税人对税收各项工作的关注度,满足纳税人涉税信息需求,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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