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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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10-15   录入:乐至县供销社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全县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二)对全县供销社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研究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培训教育干部职工的职责。

(三)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的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

(四)履行对直属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的职责;负责对企业干部的管理;负责审批企业重大投资活动的实施方案;负责监督检查企业的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所属企业并享有收益权;负责企业的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人事社保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社员股金、社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供销社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七)指导全县供销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等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乐至县南塔街道商贸街24号1栋附501号

邮    编:641500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28-23322579

领导简介

吴洪贵 乐至县供 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

秦自量  乐至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监事会主任

谭宇剑 乐至县供销 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沈友利  乐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人:张心怡)责公文、印章管理、调研、政务公开、 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网络舆情监控、机要保密、提案议案办理、档案、目标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社志等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简报及综合性文件;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以及机关资产管理、节能减排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等宣传思想工作及系统文化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等组织人事工作;联 系挂联乡镇、村及驻村帮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合作指导和经济发展股负责人:严正学)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群团组织、双拥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工作及系统文化建设;负责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统战、机构编制、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以及 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推进系统依法治社、民主治社、制度治社建设,负责系统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普法工作;负责联系乡镇、村及扶贫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事会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负责人:王静)负责县供销社监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系统监事会工作,了解 并反映各监事会成员对供销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开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重大投资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社独资(控股)企业开展经济效益、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配合开展社有企业重大经营项目的评审、风险控制工作;负责机关经费预算的编制和使用管理、财政专项资金的统筹平衡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系统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开发利用和运营,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生产和信访股 负责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规划、 工作计划和重大措施;负责县供销社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各中心社、惠农供销社、社属企业及社有资产开展安全检查、排危等工作;组织实施供销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系统内特殊群体人员管理安抚、资料收集等工作;指导系统推进依法治社、民主治社、制度治社建设,负责系统综治、信访维稳、防灾减灾和普法、法律咨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党组   

统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吴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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