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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录入:乐至县供销社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理顺公开流程,全方位展现供销工作,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提高,工作成效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是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20211月—12月,我社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规范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0条。二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是职能职责、工作进展、三公经费、政务信息工作年报、重点工作、项目建设等项目,全面展示了全年供销工作,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依照《乐至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了1名兼职人员负责依申请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批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二是加强了组织管理。落实了专门人员,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群众关切等工作。三是强化了人员培训,积级参加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年信息公开做到了全面、及时、准确。

 (四)平台建设

  根据《乐至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规范了信息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股室责任人、经办人员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政务信息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参加了县政府办组织政务信息工作专题培训,提升了工作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了政务信息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对接县政府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有时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二是信息公开的连续性不够。个别业务工作,注重结果公开,而忽视了过程公开。三是信息公开欠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把握得不准,个别公开项目无公开内容。

(二)改进措施。1.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发布,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2.强化信息公开连续性。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的连贯、延续性,确保重点工作信息更全面、更连贯。3.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维护、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乐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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