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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20   录入: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委、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乐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的实际情况,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从即日起在全城管行政执法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实施方案,聚焦监管责任落实,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城管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整治重点

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抓好安全监管,精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突出抓好以下6项工作:

  1. 落实行业监督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坚决扛起全环卫园林、市政行业,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包含弃土场)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及时通知行业相关企业单位,积极开展宣传解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开展企业11项重点工作,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县市政管理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 实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执法,防止一般化、简单化、“大呼隆”检查,以执法检查实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做到执法监管要到位、惩处措施要严厉、执法不力要追责。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问题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 突出重点领域整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一是园林所负责对公园广场的用电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路灯的日常用电及园林绿化树木树枝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处理有树木遮挡交通信号标志的安全隐患(牵头领导:周伟,责任单位:县园林管理所);二是环卫所负责对第三方公司仁和环保有限公司、资阳川能环境卫生管理公司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特别是作业车辆,中转站、填埋场等处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保养检修,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牵头领导:彭刚,责任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三是城管执法大队加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店外堆放、户外广告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对公园广场进行日常管护,加强运渣车、建筑渣土管理,配合县住建局做好自建房、燃气安全,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稳定(牵头领导:叶春,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是市政所加强全县井盖排查,对损坏、丢失井盖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防汛排涝、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领导:卢坤,责任单位:县市政管理所)。

4.组织开展专家帮助指导服务。配合市、县安全生产部门组织专家对我局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帮助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织细织密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网,促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县市政管理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5.建立完善部门安全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所属行业领域定期通报制度,局办公室定期通知各所队、股室、各企业召开会议,研判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安排部署重点工作,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县市政管理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6.组织建立安全生产服务专班。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安全服务工作机制,组织我局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服务专班,建立联络员制度,对级以上重点项目实行安全生产跟踪服务。各专班要主动对接项目的进程和需求,定期分析项目进程中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积极帮助各重点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安全。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县市政管理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局机关各所队股室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前)。所队、股室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全面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宣传,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到行业领域各企业。

(二)整改帮扶(6月底前)。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

(三)检查执法(7月至11月)。“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全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四)总结提高(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股室、所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

(二)强化督促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股室将对各单位、相关企业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检查,深入城管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暗访检查,暗访检查要坚持“四不两直”的方式,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找准问题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局机关各股室所队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12月14日前报送局政工法规股。局属各所队5月份开始上报调度表(附后),每月20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政工法规股联系人:饶曹永,联系电话:15883333071,邮箱:752391896@qq.com)。

 

 

乐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部门: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

情况

1

企业自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2

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3

单位检查发现的

重大事故隐患(  )

 

4

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5

政府挂牌督办的

重大事故隐患(个)

 

6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

已完成整改的(个)

 

 

对企业 自查自 改进行 抽查检 查情况

1

单位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

 

2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  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

 

4

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

 

5

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 足安全管理人员(家)

 

6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  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

 

7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家)

 

8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

 

 

部门

帮扶

精准

执法

情况

1

帮扶指导重点乡镇(街道)(个次)

 

2

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

 

3

行政处罚(次,万元)

 

4

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

 一案双罚”(次)

 

5

移送司法机关(人)

 

6

责令停产整顿(家)

 

7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

企业(家)

 

8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 业罪案例(个)

 

9

责任倒查

追责问责(人)

 

10

约谈通报

有关乡镇(街道)及部门(次)

 

注:1.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自5月份开始上报,每月23日前上报截至本月末的累计情况。

2.“一案双罚”,是指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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