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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1   录入: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7部门关于

印发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年531日,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部门印发《关于印发<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安岳县、乐至县可参照执行。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但在发展过程中,因制度不足、供需矛盾、市场变化、执法宣传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房地产业时常引发社会关注和群体性矛盾,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市场信心受到影响。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处置房地产各环节突出问题,推动交房即办证,市住建局牵头草拟了《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通过建立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规律的管理措施和长效机制,减少或杜绝新增“问题楼盘”,最大限度保障购房人的权益。

二、制定过程

市住建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和其他城市先进经验,草拟了《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雁江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挂网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对照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后,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对其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经市政府分管领导5次组织研究修改,形成了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本《办法》。

四、主要内容

一是加强土地出让环节管理。明确了土地出让合同文本、国有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用地规划许可、规范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的管理流程,细化了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首次登记、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等办结时限,对土地出让合同文本进行了细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前完成相关土地价款和税收缴纳作了衔接要求,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环节突出问题作了处置意见。

二是加强施工许可环节管理。对项目开工前的环保、安全文明施工、许可证审批等作了规范

三是加强项目销售环节管理。细化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楼盘表管理、预售许可和预售资金管理、销售网签备案、销售管理、维修资金交存等方面管理流程和措施,对销售环节突出问题作了处置意见,强化了住建、金融监管分局、人行资阳市分行及各商业银行对预售资金监管的联动。

四是加强项目施工环节管理。细化了项目融资、工程放(验)线、建筑物外立面核验、施工全过程监管等方面措施,对项目开展土地融资、在建工程抵押融资作了规范,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作了处置意见。

五是加强项目验收交付环节管理。对项目专项验收、规划和土地核验、竣工验收及备案、交接房及物业承接查验、业委会设立等作了规范,对未验入住等突出问题作了处置意见。

六是加强税收征缴环节管理。明确了设立登记、土地取得、开发预(销)售、权属转移4个阶段税收征缴的管理流程。

七是加强不动产权证办理环节管理。对项目土地取得阶段、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竣工阶段的不动产权办理工作作了细化,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时限。

八是加强房地产全流程问题处置。针对房地产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部门联动、加强执法、细化制度等总体措施,建立了市政府联系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秘书长定期调度和相关部门信息定期共享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办法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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