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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五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8   录入: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

关于印发《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五条措施》的通知

 

2024年6月28日,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5部门印发《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五条措施》(资住建发〔2024〕78号),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安岳县、乐至县可参照执行。

一、制定背景

2022年、2023年,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局牵头相继印发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对促进房地产消费、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2024年5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指出,“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继续坚持因城施策,打好商品住房烂尾风险处置攻坚战,扎实推进保交房、消化存量商品房等重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先后出台降低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取消全国层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等政策。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已不能更好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且部分条款已经过期,亟需出台新一轮的支持政策。

二、制定过程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资阳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雁江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挂网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对照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后,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论证,对其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研究,形成了《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五条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

三、制定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本《措施》。

四、主要内容

一是优化个人贷款政策,第一条至七条。对下调首付比例、取消贷款利率下限、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等政策进行了重申和明确对国家个人贷款政策和本地公积金政策有更为广泛的宣传,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享受更多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同时也为开发企业降低了开发资金成本。

二是推动车位和住房同步销售,第八条。进一步便利住宅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位销售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房时同步购买机动车停车位的需

三是优化审批流程,第九条至第十二条。包含优化工程审批流程、推进“交房即办证”、推进存量房“带押过户”、不再新建安置房等措施,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

四是强化开发过程监管,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向社会广泛宣传资阳加强房地产监管的力度,特别是当前房地产形势整体下行,为了避免出现楼盘烂尾,将预售许可条件由投资25%以上、形象进度整栋楼的三分之一以上调整为投资不变,形象进度提高到地面以上部分的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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