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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录入: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资住建发〔2024113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24158号要求2024年9月1日起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资质延续范围和时限规定

企业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24〕158号)要求申报资质延续。

(一)持有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企业,从2024年9月1日起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申报资质延续;证书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之后届满的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申请资质延续。

(二)持有我局通过审批制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不予延续,从2024年9月1日起企业可随时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申报施工劳务资质备案(专业作业企业备案)。企业取得施工劳务资质备案的同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原审批制施工劳务资质自动失效。

(三)持有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申请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取得1年有效期的二级换领资质。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企业未主动申请换领的,逾期资质证书自动作废。

(四)持有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资质延续的,我局不再受理相应资质延续申请,其证书逾期自动失效。

二、资质延续申报路径和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申请企业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后直接点击数据上报,系统自动受理。

(一)企业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法人登录—资阳市—直通部门—市住建局—法人服务—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施工资质延续—申请,点击进行申报。

(二)申请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资质延续时,同一编号的资质证书内所有资质项须一次性申请。若资质证书中存在未进行换证的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项,企业仍选择资质证书延续申请,则视为企业自动放弃对应的未换领资质项。若企业没有放弃的资质项,应先办理资质换证,再申请资质延续。

三、资质延续审查要求和标准

企业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等要求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对承诺内容负责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申请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一)申请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的,主要考核企业净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

(二)申请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不分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的,主要考核企业净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职称人员、混凝土试验员)、技术装备(含混凝土实验室)。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资质延续)办事指南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资质延续)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

2办理单位:资阳市本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部门

3办理窗口:全程网办

4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16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咨询电话:028-26110231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上传资料并提出申请。

第二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件按承诺时限办理,不予同意的,告知其理由。将初审结果形成公示意见,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企业可在公示期间(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诉申请,超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第三步:公示期满后,根据申诉件的复核情况、督查复核意见,并视企业在公示期间是否被举报以及是否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形成行政许可决定,在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通告。

第四步:获得批准的企业登录资质申报系统下载本企业的资质电子证照。

四、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资质需企业法人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填报(上传):

1营业执照(免提交);

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

3法人承诺书;

4企业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报告;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免提交);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免提交);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

8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9注册人员身份证;

10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

11技术工人身份证;

12注册人员证书;

1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14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

15技术装备(购置发票)(标准中未要求,则无需提供);

五、前置条件

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备注

1企业净资产,技术工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注册建造师等人员的专业、数量等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应要求;

2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3所有上传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其中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按照系统提示,可不上传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明扫描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411/20141106_219511.html)

 

 

 

 

 

 

法人承诺书(模板)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是XXX(企业工商备案全称)的法人代表XXX(姓名),身份证号:XXXX,手机号:XXX。现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申请我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申请延续资质(不含施工劳务资质):

1证书编号D3XXX中模板脚手架、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共计X个资质项;

2(仅持有D4证书企业保留此项)证书编号D4XXX中XXX、XXX,共计XXX个资质项。

二、放弃延续资质(不含施工劳务资质):

1证书编号D3XXX中XXX、XXX,共计XXX个资质项;

2(仅持有D4证书企业保留此项)证书编号D4XXX中XXX、XXX,共计XXX个资质项。

三、企业在本次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中,所填写的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注册人员、技术工人等的数量、专业及等级内容真实有效。

四、企业净资产、厂房、技术装备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

五、企业主要人员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并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保,且上述人员不存在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六、未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川建审函〔2024〕 876号)办理换领的XXX、XXX共计XXX个资质项,为本企业及本人自愿放弃的资质。

七、本企业申请前一年内不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违法行为。

我清楚本企业及本人放弃延续的资质和自愿放弃的资质,在此次资质延续业务核准后自动失效,本企业及本人自愿承担放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我知道隐瞒有关真实情况和填报虚假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资质延续申请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及本人愿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手写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若申报企业无第二条、第六条放弃项,该2条不填写,保留模板样式。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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