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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资阳市主城区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申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25   录入: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资阳市主城区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申报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住房困难群体居住问题,资阳主城区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工作将实行常态化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的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共510,其中:限价商品住房490套,经济适用住房20套。销售价格以市发展改革委核定的价格为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户型

单套面积

套数

(套)

平均销售价格上限(元)

房屋销售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1

中交锦亭限价商品住房

两室两厅

74.24

28

3591.82

028-26666663

资阳市住建局:

028—26639183

雁江区住建局:

028—26227378

高新区住建局:

028—26245950

临空经济区建设局:

028—26080153

2

沱东印象限价商品住房

两室两厅

69.97

11

3591.82

18064975255

三室两厅

90.18

9

3

多弗诚园限价商品住房

两室两厅

约88

32

4235.18

028-26519999

4

东城1号限价商品住房

三室两厅

约87

24

4184.97

028-26925962

 

5

二环路B段一期限价商品住房

三室两厅

约90

203

4140.00

18881948389

 

两室两厅

约78

183

6

多弗诚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室一厅

约60

20

3390.88

028-26519999

总计

 

 

 

510

 

 

 

二、申请条件

(一)主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条件

具有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城镇户口的家庭申请购买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均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以下);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房或自有城镇住房(含已备案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0平方米;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共同居住。

非申请地城区范围内城镇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购买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人均收入符合申请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以下);

2.与申请地城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在申请地城区的用工主体)签订2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日有效合同),并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年(含)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3.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范围内城区无自有住房(含已备案的商品房),且用人单位未提供住房。

(二)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持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其中单身家庭申请人年满35周岁以上),共同申请人必须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有自有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再次申请的应满2年;

4.经民政部门核对的城镇低收入家庭。

三、审批程序

(一)申购保障性住房家庭需提交社区(村)居委会提供的购房申请表、申请家庭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房产档案馆(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核对报告、房改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政策性购房证明。外来务工人员还需出具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二)申购保障性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受理、初审。申请人须在申请购买期限内,向其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社区(村)居委会受理后,应在15日内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提交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复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社区(村)居委会提交的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张榜公示7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将复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为7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并发放《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证》(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有效期6个月

4备案。雁江区、高新区、临空经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保障对象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情况及购买对象名单盖章后书面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四、申报时间和配售事宜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常态化申请,房源销售完毕本销售通告自动废止。

(二)申购人持《限价商品住房准购证》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到销售企业进行购房,本次推出房源销售完毕,购房人所持准购证作废。

五、注意事项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阳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中补贴范围为新建商品住房,本通告为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不在购房补贴范围内。

特此通告。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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