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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资阳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0   录入: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住建发〔202098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资阳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雁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管委会建设局、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

    为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我局制定了《资阳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720

 

资阳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参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资阳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制定《资阳中心城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范》,为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和社区保障物业服务提供参照。本规范分为基础规范和提升规范,原则上业主自治管理参考基础规范,社区保障物业服务参考提升规范。在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标准执行。

一、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基础规范 

(一)综合服务

项目

内容及要求

门卫室

1、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必要的防卫器具。 
2、有监控设备的小区,需24小时正常运行,随时观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影像资料至少保存7-15天,不得删改和扩散。

3、公示有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临时脱岗需有人替岗。 
5、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进行询问、登记。询问内容包括:来人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来访目的等。 
6、对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7、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社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8、协助做好犬只管理宣传引导工作。

9、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工作。

人员

1、从业人员应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2、按照服务事项分别设置秩序维护员(门卫)、设施设备维护员、环卫维护员、绿化维护员。 

制度

1、有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有小区管理规约。 
3、制定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维修养护等岗位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

档案

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2、有集中存放档案资料的盒、柜等设施。

标识

1、有安全警示、消防、导向、指示标识及其它标识。 
2、房屋栋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标识清晰、明显。 

信息公开

1、 设置《物业管理公开栏》,并公示收费、服务标准等内容。 
2、公示与项目有关的《门卫室值班制度》、《重点部位巡查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绿化养护制度》和《停车管理制度》。 
3、提供《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协议》供居民查询。 
4、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民警、网格员、城管执法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及其联系方式。 
5、每年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实施业主自治管理的要每半年公示一次小区收支情况。 

(二)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 

   

内容及要求

共用部位

1、每半年检查1 次公共部位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业主自用部位由物业管理人提示业主自行检查。 
2、每季度巡查1 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3、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4、每季度巡查1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 
5、每半年检查1 次雨、污水管井等。 
6、每季度巡查1 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7、每季度巡查1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

共用设施设备

健身

器材

1、有警示标识。 
2、定期巡视,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组织维修。 

给排水系统

1、配备有防汛物资。 
2、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 
3、化粪池:每年清掏1 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每周巡查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解决。

项目

内容及要求

共用设施设备

供配电系统及照明

1、路灯、楼道灯应保持正常使用,一般故障应在接报后2日内组织维修、恢复。复杂故障1周内修复。 

安全防范系统

 1、物防 
1)外露管道等易攀爬处有防盗设施,如:防盗伞、防爬刺、带钩铁丝或抹黄油等。 
2)有道闸的,每半年检查保养一次。 
2、技防 
技防设施设备出现运行不正常和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 
3、消防 
1)按规定配备灭火瓶具,对消防器材每季度检查1次,确保消防器材随时启用。 
2)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有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4)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6)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三)装饰装修管理 

 

内容及要求

装饰装修管理

对装饰装修的房号进行登记,按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并监督落实。

(四)车辆管理

 

内容及要求

机动车

1、机动车辆管理收费的,需征求业主意见并进行公示 
2、原则上仅为本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3、有机动车停车线。 

非机动车

1有固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提供充电服务的,应配置灭火器。 
2、非机动车充电线路安装规范、有可靠过载及漏电保护装置。

(五)环境卫生维护

 

内容及要求

生活垃圾的

收集、清运

有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每日清运1次,特殊情况除外,每月对垃圾收集设施清洗至少1次(夏季2次)。

物业共用 
部分清洁

1、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周清扫1-2次。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

(六)绿化养护

   

内容及要求

绿化养护

灌溉:根据气候、土壤和植物生长状况合理灌溉,不出现严重旱涝现象。一般植物在萌芽前、春季干旱期间、入冬前浇水1 次。 
2、施肥: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一般乔木每3 年至4 年施肥1次;灌木每1 年至2 年施肥1 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开春后施肥1 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生长不良的植物适当增加施肥频次。 

3、病虫害防治: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1 次病虫害发生情况并进行防治,不出现严重病虫害现象。 
4、整形修剪:绿篱每年修剪至少2 次;草坪全年修剪至少3 次。 
5、除草:每年全面除草3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 
6 、垃圾处理: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在作业完成后24小时内清理干净

二、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提升规范 

(一)综合服务

   

内容及要求

客户服务场所

1600户以上的老旧小区应有物业服务室,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电话。 
2、公示有物业服务机构营业执照、项目主要服务人员姓名、照片、岗位信息,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报修电话、三级投诉电话等物业服务及收费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3、物业服务室工作时间至少8小时值班,其它时间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值班人员。 

门卫室

1、至少应配置有办公桌、椅、必要的防卫器具。 
2、有监控设备的小区,尽量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随时观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影像资料至少保存10-15天,不得删改和扩散。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临时脱岗需有人替岗。 
4、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进行询问、登记。询问内容包括: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来访目的等。 
5、对违法犯罪行为立即报警,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6、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工作。 

8、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社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9、配合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引导工作。 
10、接受委托,可以提供邮件代收有偿服务。

人员

1、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2、从业人员签订有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3600户以上的老旧小区应配备项目负责人。 
4、客户服务员配备标准:1/600户,可 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5、设施设备维护员配备标准:1/600户,可以兼任。 
6、秩序维护员配备标准:出入口数×2+监控室数×11名机动人员;不同岗位人员可相互兼职。 
7、环卫维护员配备标准: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20000(平方米) 
8、绿化维护员配备标准:绿地面积(平方米)÷20000(平方米),可根据情况外包

制度

1、有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3、有小区管理规约。 
4、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有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档案

1、有物业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2、有档案资料柜。

   

1、重点部位按相关要求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消防标识、导向标识、指示标识及其它标识。 
2、房屋栋号、房号及公共配套设施标识清晰、明显。

信息公开

1、设置《物业管理公开栏》,并如实公示收费、服务标准等内容。 
2、公示《门卫室值班制度》、《重点部位巡查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绿化养护制度》和《停车管理制度》。 
3、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民警、网格员、城管执法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及其联系方式 
4、每年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客户服务

1、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 
2、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社区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4、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5 个工作日内回复。 
5、每一年组织1次满意度调查,客户满意率不低于65% 

专项委托 
服务管理

1、签订有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专业服务企业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应佩戴标志。

(二)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 

   

内容及要求

共用部位

1、房屋结构:每年巡视1 次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外观出现变形、开裂等现象时,应建议相关业主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建筑部件 
1)每季度检查1 次外墙贴饰面或抹灰、屋檐、阳台、雨罩、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 
2)每季度巡查1 次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 
3)每年汛前和强降雨后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 
3、附属构筑物 
1)每季度巡查1 次道路、场地、阶梯及扶手、侧石、管井、沟渠等。 
2)每半年检查1 次雨、污水管井等。 
3)每月巡查1 次大门、围墙、围栏等。 
4)每月巡查1 次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

共用设施设备

健身器材

1、 有警示标识。 
2、定期巡视,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组织维修。

给排水系统

1、有防汛预案。 
2、配备有防汛物资。 
3、排水设施: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 
4、化粪池:每年清掏1 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每周巡查1次供水设施,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解决。

供配电系统及照明

 路灯、楼道灯应保持正常使用,如遇小故障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组织维修、恢复。大故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抢修。 

安全防范系统

1、物防 
1)外露管道等易攀爬处有防盗设施,如:防盗伞、防爬刺、带钩铁丝或抹黄油等。 
2)专门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并至少配置两具灭火器。 
3)落实专人对各类物防设施每季度开展1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道闸每年检查保养一次,保养内容包括:修整挡车杆、给各转动轴加润滑油、补充齿轮箱内机油、紧固电线接头、修锉电器触点、检查电容器、检查箱门、箱盖密封、查验齿轮磨损及限位开关紧固、抹擦箱内各部件灰尘。 
2、技防 
1)报警控制管理主机:每周检查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2)周界防范系统:每月做运行状态测试1次,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3)技防设施设备出现运行不正常和损坏等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 
4)工作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10-15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3、消防 
1)按规定配备灭火瓶具,每季度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告知业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并设有警示标志。 
2)有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3)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立即纠正、排除;无法立即纠正、排除的,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5)发生火情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遇险人员,协助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 

(三)装饰装修管理

   

内容及要求

装饰装修 
管理

1、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按规定签署相关协议并监督落实。 
2、有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房屋装修前,依规定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破墙开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及时劝阻,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四)车辆管理

   

内容及要求

机动车

1、 机动车辆管理收费的,需征求业主意见并进行公示。 
2、 原则上仅为小区落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3、按规划要求施画机动车停车线。

非机动车

1、有固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提供充电服务的,应配置灭火器。 
2、非机动车充电线路安装规范、有可靠过载及漏电保护装置。

 

内容及要求

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

有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每日清运1次,特殊情况除外,每月对垃圾收集设施清洗消毒至少1次(夏季2次)。

物业共用 
部分清洁

1、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周清扫1-2次。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投放药物应预先告知,投药位置有明显标志。 

(五)环境卫生维护
绿化养护

   

内容及要求

绿化养护

1、灌溉:根据气候、土壤和植物生长状况合理灌溉,不出现严重旱涝现象。一般植物在萌芽前、春季干旱期间、入冬前浇水1 次。 
2、施肥:根据植物生长情况施肥,一般乔木每3 年至4 年施肥1次;灌木每1 年至2 年施肥1 次;地被和草坪植物每年开春后施肥1 次;花坛植物根据生长情况进行追肥;生长不良的植物适当增加施肥频次。 
3、病虫害防治:植物生长季每月检查1 次病虫害发生情况并进行防治,不出现严重病虫害现象。 
4、整形修剪:绿篱每年修剪至少2 次;草坪全年修剪至少2 次。 
5、除草:每年全面除草1次,重点绿地增加除草次数。 
6 、垃圾处理:绿化作业产生的垃圾应在作业完成后24小时内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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