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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资阳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录入: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住建发〔2021〕153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

 

关于印发《资阳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资阳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9月28

 

 

 

 

资阳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的实施意见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四川省2021年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行动方案》(川办发〔2021〕28号)、《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服务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1号)、《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资府办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全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实现全市简易低风险项目从立项到办理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环节压减至12个以内,审批时间压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是指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仓库、厂房等工业建筑工程。涉及化学或生物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等影响安全、生态环境,以及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风貌保护、防洪安全、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三、优化审批服务措施

(一)精简审批环节

1.积极推进在各类经济开发区、新区、产业聚集区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评价、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等区域综合评估。各地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功能定位,自主选择评估评审事项,市场主体在已完成综合评估的区域建设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再进行相应的评估评审。

2.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符合城乡规划或本地建筑用途管理相关规定的,无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不直接取用地表、地下水的,无需开展水资源评价。

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 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 500 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即可。

4.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办理,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后,在满足相关许可办理前置条件情况下,各有关部门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证照。

5.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6.消防、人防、规划条件等验收事项实行并联进行,实现“同时受理、并联核实、限时办结”。

7.竣工验收备案不再作为简易低风险项目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要件,建设单位可依据联合验收意见等材料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控制审批时间

8根据确定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通过并联审批或并行办理,合理划分各阶段办理时限。除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所耗时间外,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所有办理用时合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开展“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改革,对低风险事项和要件实行容缺后补,允许企业在竣工验收前补齐,对于没有补齐资料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各级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监管。

(三)降低报建成本

10简易低风险项目可暂不修建防空地下室,也无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1挖掘城市道路,申请单位按相关技术标准自行修复并验收合格的,全额减免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12将水、电、气接入通道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水电气信报装”平台办理,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推进“一站式”服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13建设项目需要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探索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成本”的三零服务,市政公用部门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提前主动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四)加强质量管控

14在按要求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条件下,简易低风险项目可不委托工程监理,由建设单位履行相应监理法定责任和义务。将改革过程中所有精简取消、下放调整、告知承诺的事项纳入检查范畴,明确参建各方主体分级管控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5优化质量安全管控方式,实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辅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适当减少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频次,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主体能力和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督抽查。

16在符合国家关于建筑质量控制指数标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简易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和学历要求,促进从业人员职业素质提升。

(五)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7积极推动“一网通办”,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通过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与各部门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

18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协调等服务,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鼓励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最多跑一次”。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各项优化审批服务举措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改革任务。各县(区)要全面贯彻本实施意见,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创新。紧盯目标任务和营商环境测评要求,对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涉及到的所有事项、所有审批环节,进行系统梳理,按照“只减不增”原则,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各阶段和各事项审批时限,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模式。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门户网站加强政策宣传,提升企业和群众知晓度,确保各项优化服务措施落到项目和企业

 

附件:1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类型清单

    2.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环节

    3.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4.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图

附件1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

 

建筑物性质

用途限定条件

位置

建筑面积

仓库

不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不含水产品加工等污染排放企业。

位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内,市政管网配套健全,管线接入不需要破坏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且未位于功能核心区,且未毗邻主干道及其延长线、中轴线及其延长线;且未位于文物保护范围、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的环境敏感区;且未位于机要单位和名木古树范围。

 

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 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地下室工程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

 

厂房

不生产、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不含水产品加工等污染排放企业,不涉及化学或生物实验室。

 

 

附件2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

序号

环节事项

备注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2

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5

市政公用服务报装

 

6

取水、临时排水许可

 

7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8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土地核实多验合一实                           )

 

9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1

市政公用服务接入

 

12

不动产登记

 

 

附件3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序号

审批事项

实施部门

是否适用承诺

承诺类型(事项承诺/要件承诺)

何时完成审批

备注

1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发改部门

事项承诺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事项承诺

施工许可前完成审批

 

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水利部门

要件承诺

实行承诺的要件,在项目开工前补齐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方案审查)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要件承诺

施工许可前完成

 

5

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竣工验收

国安部门

 

 

 

6

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管理范围、工程水源审批

水利部门

要件承诺

实行承诺的要件,在开工前完成审批

施工过程中按需办理

7

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住建部门

要件承诺

实行承诺的要件不需要补充,纳入事中事后监管

 

8

验线规划管理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否,属于即办件

 

 

 

序号

审批事项

实施部门

是否适用承诺

承诺类型(事项承诺/要件承诺)

何时完成审批

备注

9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划土地核实多验合一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10

消防验收(备案)

住建部门

 

 

 

11

取水许可

水利部门

要件承诺(除取水方案外,其他要件实行承诺)

承诺要件无需再补,纳入事中事后监管

施工过程中按需办理

12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住建部门

要件承诺

实行承诺的要件,在开工前完成审批

施工过程中按需办理

13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住建部门

要件承诺

竣工验收前完成审批

施工过程中按需办理

14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城管部门

否,许可有效期限较短

 

 

施工过程中按需办理

15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住建部门

要件承诺

竣工验收前完成审批

施工过程中按需办理

16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移植、砍伐树木审批)

住建部门

要件承诺

竣工验收前完成审批

施工过程中按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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