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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住院费用报销
发布时间:2023-08-17   录入:乐至县医疗保障局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现场(窗口)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6.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住院病历,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

7.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住院费用报销。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将申报材料录入(扫描)信息系统;对大额医疗费用进行相关费用核查;对费用项目进行审核和复核。

4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住院费用,告知办理结果。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办理地点:

1城镇职工乐至县医保服务大厅(民乐路93号)

2城乡居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028-23395789

投诉电话:028-23335458 ; 028-12345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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