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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录入:乐至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乐至县医疗保障局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推进主动公开

我局依托乐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我局机构领导、工作职能、内设机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67条,全面反映我局组织机构建设,政务成绩,工作业务流程等,进一步保障了广大城乡居民的知情权。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

(三)强化信息管理

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落实公开前审查工作,确保各项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进行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而引发的涉诉涉访案件。

(五)组织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乐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建立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监督管理、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互动性不够,群众的参与和互动性不高。二是政务信息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三是政务信息还不够贴近群众,运用新媒体较少。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强化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优化公开工作水平,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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