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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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录入: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质量强县、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引导和动员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开展“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191930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强化质量意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提升工作的工作要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通过制作质量小视频、开展主题采访、现场交流等形式,开展《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缺陷产品召回宣传等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

(二)围绕质量升级,推进全面质量提升。推动白酒等重点产业质量提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质量开放日”活动。围绕“5+1”现代产业发展,开展服务质量状况监测分析,广泛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诊断等活动。针对重要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实施质量提升计划,推广一批质量提升成果经验。强化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普及缺陷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激发公众消费安全意识,提出产品安全规范建议。(责任股室:食品生产股、食品经营股、特殊食品股、产品质量股、药械股、消保股)

(三)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压实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质量激励活动,开设“质量奖获奖企业(个人)风采”专版专栏,广泛宣传一批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重点工作和任务典型。推动广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举办全县企业首席质量(品牌)官宣贯活动,开展“讲好质量故事 引领质量变革”企业首席质量官演讲比赛,讲述鲜活质量故事。(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产品质量股)

(四)增强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质量发展环境。结合开展“百年党史百件事”“百年党史进万企”等实践活动,扎实为企业、为群众办质量实事。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开展“推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助推企业提质增效”公开承诺、“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推进地方标准发布。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问问诊,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产业、中小企业、质量问题较多的企业,帮扶解决质量创新、质量攻关难题,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信用监管股、认证和计量股、食品生产股、产品质量股)

(五)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实施校园食堂“明厨亮灶”行动。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组织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检查。加大全国12315平台和12315热线宣传力度,做好1234512315“双号并行”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特殊食品股、特种设备股、药械化股、产品质量股、消保股)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质量股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联合各股室队、所,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要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根据实际,策划开展好“质量月”活动。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影响力,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全社会质量共治。

(二)确保活动实效。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推出质量惠民、质量便民的实招硬招,让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让“质量月”活动更深入人心。有LED字幕的监管所,活动期间播放宣传口号。

(三)加强信息报送。“质量月”活动期间,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活动结束后,各股室队、所要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建立质量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巩固“质量月”活动中的成果、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请于929日前报送县质量强县办(产品质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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