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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2   录入: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食品相关股室、派出机构:

  现将《2019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并按照要求报送给联络人。

  附件:1.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2.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3. 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问题台账

  4.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统

  计表

  5.2019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6.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台账

  

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

  

  

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落到实处。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履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餐厨废弃物的流向记录等。

  二、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对食品安全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落实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检查每餐是否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是否做好陪餐记录;是否落实资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提示清单》和《食品安全系列制度、职责》的通知精神。

  (三)加强索证索票管理。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原料采购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核,供货单位资质失效的,要及时调整更新;有变化的,要及时将新的供货方资质等基本信息登记备案,确保索证索票工作落实到位。购进猪肉等肉类时要严格把关,并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四)加强食品原料检查。重点检查库房内贮存的食品原(辅)料,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情况;是否存在标识标签不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等情况。

  (五)强化加工操作过程控制。重点检查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凉菜情况。

  (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继续严抓落实持健康证上岗、落实晨检制度外,还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具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七)加强设施设备检查。学校食堂冷藏、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应由责任人员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并做好相关的清洁工作,保证正常使用,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八)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利用开学教育和定期开设食品安全课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强化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劝导学生不购买无证摊贩提供的食品。

  (九)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防尘、防鼠、防蝇等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十)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十一)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否达到“五专”管理要求。

  (十二)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示情况,未按县市场监管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从2019年9月1日至9月20日,具体如下:

  (一)自查整改阶段(9月7日前)

  各派出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督促各学校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学校负责人认真填写《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并上交一份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留存一份在学校食堂管理档案中备查。

  (二)专项检查阶段(9月7日至9月15日)

  各派出机构要结合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基础设施不规范、管理力度落实不够的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杜绝无证供餐。

  (三)总结阶段(9月15日至20日)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春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梳理全年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各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秋季开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开展示范创建,发挥引领作用。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加强学校食堂人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等管理,着力解决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达标等问题。要鼓励学校加大硬件投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争创示范食堂。通过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使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实施量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的要求,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张贴公示牌,公示食品安全等级,实施明厨亮灶,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负责人、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要将新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作为宣贯重点,对照食品安全管理员新要求,应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题库,加大抽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自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五)加强新闻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各派出机构要积极配合学校,在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信心。

  (六)做好整治工作信息和整治情况的报送。按要求上报整治工作动态及进展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自查及整治工作统计表和总结报告于9月19日前报餐饮服务监管股。

  联系人:刘 露 联系电话:15883206003

  附件1  

  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学校名称(公章): 食堂名称:          

  食堂地址:                                

  食堂类型: □本科高校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结果 整改期限
组织、制度建设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    
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是否由学校自主经营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制定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是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许可证 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学校校长是否是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食堂环境 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    
“三防”措施是否健全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健康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并具有进货台账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清洗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是否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    
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    
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餐饮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加工 制作管理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清洁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是否保持清洁    
是否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疑食品    
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生熟是否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存放时间超过 2 小时的食品食用前是否经充分加热    
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自查人员: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 家次  
出动执法人员数量 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 车次  
查扣不合格食品及原料 公斤  
销毁问题食品 公斤  
下发监督意见书  
责任约谈  
责令整改  
吊销许可证  
取缔无证经营学校食堂 /
行政处罚立案数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万元  
罚款金额 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注:无相关数据,应在表格内相应位置填写“0”。  


  


  附件3

  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问题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学校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地址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附件4

  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类别 总数 应评定

  单位数
优秀等级

  单位数
良好等级

  单位数
一般等级

  单位数
待评定

  单位数
责令整改单位数
学校食堂 大学              
高职高专              
高中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注:无相关数据,在相应表格内填写“0”。


  附件5

  2019年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持证总数 完成数量 展现形式
视频 透明、阻断厨房
大学(含高职高专) 中小学 幼儿园 大学(含高职高专) 中小学 幼儿园 大学(含高职高专) 中小学 幼儿园 大学(含高职高专) 中小学 幼儿园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城市 农村
                                               
                                               



  附件6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台账
名称 地址 行业 存在的问题 处置情况
是否有证 是否销售问题食品 是否索证索票 设施设备是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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