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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6   录入: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资阳市食品安全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资食安办〔2019〕7号)要求,乐至县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24日—3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9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以“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公众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参与能力,进一步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尚德守法”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推动县、乡(镇)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监管部门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对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尊法重信正面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各级媒体及消费者代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一批诚信经营、尚德守法的“川字号”食品企业,增强消费信心,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服务产业民生。

  (五)推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进社区”等活动,激发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我县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江 军(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

  尹显强(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万旭(县政府办副主任)

  倪 理(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综合应急股),倪理任办公室主任,谭宇剑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财务股做好宣传周启动仪式和集中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的后勤支持工作;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活动方案,安排落实好各项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五、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

  县食品安全办、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2019年乐至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2019年乐至县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活动定于2019年6月27日上午9点在天池公园举行,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代表参加。各乡(镇)要同步开展宣传周启动仪式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二)开展“2019年乐至县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集中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现场集中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定于2019年6月27日启动仪式后在天池公园举行,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负责公园秩序和环境卫生。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每个单位安排两名同志参加集中宣传咨询活动(自带桌椅、宣传资料);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餐饮股、特殊食品股、消保股、食药检验所、稽查大队、直属分局、天池监管一所、天池监管二所、天池监管三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宣传咨询活动;配备执法服装的人员,请着制服参加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1.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天池镇政府等在天池公园开展现场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2.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现场快检及保健食品辨别活动;

  3.由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消保股和县公安局现场展示查获的假冒伪劣食品,宣传我县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

  4.由县市场监管局生产股、流通股、餐饮股每个环节组织二至三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展示商品,宣传企业食品安全责任;

  (三)开展多形式、多层级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针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开展多形式、多层级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县级层面,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承担的食品安全职责,细化方案措施,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宣传周活动;乡镇层面,由各乡(镇)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县级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和特色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宣传周活动;

  社会层面,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食品从业者、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在食品安全宣传中,统一使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

 



  (四)借助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县食品安全办、县级相关部门,要借助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深入开展宣传活动。

 



  (五)及时报送信息、总结。

 



  各乡(镇)食品安全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 7 月 2 日前将宣传活动图片(2—3 张,附文字说明)和工作总结(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县食品安全办(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伍宗凯、廖丹妮;联系电话: 18190392367、17608012209 ;邮箱:lz23329957@163.com。

 



  附件:1.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

  2.食品安全宣传周标语内容

  

  

  乐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6月26日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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