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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1-18   录入:乐至县气象局

乐至县防雷与升放气球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基本完善遏制消除防雷与升放气球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操作流程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到2022年底前,重大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风险明显减少,重大事故明显减少,最大限度降低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可能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各级政府防雷减灾工作领导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14号),按照防雷减灾属地管理原则,突出政府领导职能,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气象主管机构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单位和责任单位

2.推动部门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消除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强化各级气象部门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应急、住建、文旅、教育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市局和县安委办要求加快制定《乐至县气象局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并严格贯彻执行。

3.推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全县范围内防雷和升放气球全覆盖检查,继续加强乐至县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建立动态管理,建立重点单位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企业防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

(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1.做好源头把控。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审批时限实施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和活动审批,从源头防范风险、保障安全。

2.优化政务服务。积极对接地方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权责清单管理,配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审批项目等改革,全面推行在线审批,推动部门地方审批平台对接,大力推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等便民服务措施,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切实发挥行政审批事前监管作用。

3.建立完善防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隐患自查自改自纠,推进防雷安全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从根本和源头上遏制防雷安全重特大事故发生,构建防雷减灾长效工作机制,配合市气象局推进雷电易发区等级划分及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完善雷电易发区域及防范等级,及时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市气象局部署,稳步推进对各类工业园区、自贸区、特色气候小镇等有条件的区域开展区域性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在区域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等级)与防护措施确定、雷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的应用。

4.深入持续开展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监管专项检查,根据气象部门监管职责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活动,明确工作责任人,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实施问题隐患和整改制度清单化管理,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务必彻底整改并复查验收,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

5.加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检测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重点加强对设立分支机构及跨区域从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资质、超资质等级检测、出租、出借、挂靠资质、伪造检测记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推进检测资质单位信用评价及信息公开,促进诚信自律,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严厉打击违规施放气球行为。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重大节假日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施放气球活动安全。对违规施放气球、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使用、运输、存放灌充气体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查处,坚决杜绝无证施放、未经审批擅自施放、超范围施放、未按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系留气球无人值守等违法行为,防范气球意外升空、爆炸等事故。

7.提升防雷及施放气球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雷击及施放气球事故调查、上报制度,制定完善违禁施放气球应急处置预案以及雷击、施放气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执法队伍,加大执法经费投入,配备执法器材,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大执法经验交流,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2.加强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推进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合检查,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动,落实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制度,将防雷及施放气球单位信用记录纳入全县信用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失信约束力度。

3.大力推进“互联网+”管理。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行业规则和行为规范,提升防雷及施放气球行业自律水平。

(四)加强安全科普宣传

针对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工作特点,广泛开展安全科普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讲座、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雷与施放气球普法宣传、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

(五)提升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

加强防雷减灾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雷电监测技术、雷电致灾机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护技术等雷电业务研究,建立完善的雷电实时监测和短临预警业务系统,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扩大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特别是要确保能够及时精准地把雷电预警信息发送给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开展防雷专业技术交流培训,加强防雷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设与部门工作职责相适应的高水平、专业化防雷技术服务队伍,提升防雷安全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207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8月至12)结合市局印发的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检查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开展完或正在开展的安全检查、质量考核、资质挂靠专项整顿活动进一步梳理,查漏补缺,建立工作台账、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工作责任。

(三)集中攻坚(2021)持续开展全县范围内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的,要全面落实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要保持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隐患排查不间断,全面落实跟踪整治不间断,在推进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

各相关股室(中心)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局业务法规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防雷及施放气球安全监管责任;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防雷与施放气球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示范引领。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防雷与施放气球管理制度和标准,培养一批防雷技术服务专家人才和执法监管骨干力量。

(三)强化考核督导。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市气象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防雷减灾方面的普及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努力形成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管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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