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乐至县南塔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录入: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

为有效解决街道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城乡环境常态化管理,全力助推创文工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在街道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整治城乡垃圾乱扔、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广告乱贴、工地乱象,建管并重、标本兼治,提升城乡环境面貌。

二、行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着力解决城乡五乱”“两线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形成城乡环境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城乡环境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整治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街道五乱治理

1.深入整治垃圾乱扔。

1)督促指导川能环卫公司做好服务范围内县道、乡道、村(社)道路、村级阵地、群众经常聚集的广场及其他指定需纳入环卫服务的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河管护工作;规范、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及时维修维护各类环卫设施。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单位:川能环卫公司、各村(社区)

2)督导居民搞好房前屋后、家庭院落的环境卫生,做到码顺农具、搁顺小件、堆顺柴草,确保房前屋后整洁整齐。

牵头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 建立健全包联责任制,认真落实干部包户和门前

五包责任制,确保环境干净、整洁、规划、有序。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深入整治摊点乱摆。

对主要街道三合一店面、流动摊、临时摊、店外店、违章搭建等占道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店面遮雨棚高度和延伸长度,做到规划统一、美观,拆除乱搭乱建的帆布(塑料等)顶棚。对骑门摊、爬壁摊、乱堆物品以及违章搭建等行为进行劝导、制止,严禁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取缔流动摊、临时摊,提供规范的经营场所,引摊入场,还路于民。

牵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配合部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深入整治广告乱贴。

加强对城区、公路沿线牛皮癣的清除;按照《乐至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乐府办发〔2014〕59号)文件要求,加大店招店牌及布幅广告的规范,对城区、公路沿线的破烂广告、非法广告、影响安全或观瞻的广告进行拆除,推行店招店牌规范工作。

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配合部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深入整治车辆乱停。

以治理乱停车乱行车为切入点,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科学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规范车辆停放管理。

牵头部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配合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交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5.深入整治工地乱象。

督促建筑工地业主按照施工文明化、工地围墙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要求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治理施工物尘建筑材料堆码整齐施工弃土及时清运清除工地乱场保持现场整洁施工场地进出人行通道保持整洁、平整、畅通加大建筑噪声治理对易产生环境噪声的建筑施工采用限时作业方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减少对周边生活环境的影响。

牵头部门:建设环卫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6.深入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突出抓好清垃圾、清杂物、拆棚子工作,重点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农村道路、河道、沟渠、池塘的垃圾和杂物,拆除违规设置的撑杆搭棚或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畜禽粪便污染,倡导群众实施庭院环境绿化、美化。

牵头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两线治理

1.公路沿线治理。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各村(社区)负责对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柴草、杂物进行清理,拆除农户屋顶、阳台、平台、院落附近的违章搭建、吊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确保房前屋后农具、柴草、杂物堆放整齐

牵头部门: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配合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交管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河道水域治理。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清淤治理农村水塘、小河沟、污水沟、臭水沟,清理河沟挂底垃圾和水面漂浮垃圾。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房前屋后、村内村外不乱排乱倒。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大水产散户养殖监管力度,禁止在河道内投饵养殖和设置网箱、围网养殖。对沿河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规范管理。督促指导川能环卫公司乐至分公司做好河道水域及沿河岸线的管护、垃圾清运和保洁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减少垃圾对水环境的二次污染。

牵头部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川能投公司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依据本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群众参与广泛、整治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氛围;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方案,安排人员深入一线进行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4月31日)。一是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开展攻坚行动。二是加大整治力度。除日常性工作外,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攻坚行动,按照每周有进展、每月有突破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办法,全力扩大巩固攻坚战果。三是严格督查通报。建立攻坚任务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分析薄弱环节,开展精准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一是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回头看,深入了解任务完成情况,再次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巩固提升攻坚效果。二是保持攻坚成效,建立完善的长效机制,确保攻坚成效长期保持。三是街道将对各单位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各配合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本次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联勤联动,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二)强化宣传。要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广泛宣传相关知识,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参与五乱治理行动。

(三)考核逗硬。一是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进行考核评比,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党员干部工作拖沓、拖延,落实不到位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二是计划通过现场评比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纵深推进。

 

附件:1.南塔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南塔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分工

 

 

              乐至县人民政府南塔街道办事处

                                                                                                   2022419

附件1

南塔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经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南塔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并下设2个督导巡查小组,负责对全街道村(社区)“五乱”专项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

一、领导小组

 长:田洪兵  党工委书记

宋权峰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邓有根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晋文兵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贺智勇  办事处副主任

 员:邓玉平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廖小松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王一鸿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宋和平  财政所负责人

陈建平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李红军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林华  建设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晋文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及考评工作。

二、检查小组

第一组

 长:晋文兵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员:陈建平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

        王亚俊  纪工委副书记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

邓春梅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联络人员)

负责区域:东街社区、西街社区、南街社区、北街社区、新南社区、池南社区、南山社区、雷音村、金地村、大石包村

第二组

 长:贺智勇  办事处副主任

 员:张林华  建设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    纪工委委员

        邱少泉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络人员)

负责区域:东郊社区、南郊社区、文庙沟社区、曙光社区、三里社区、幸福社区、接龙村、安宁村、观音岩村

督导巡查组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组织对各村(社区)“五乱”治理专项行动巡查工作;由联络员请示组长后通知有关人员分组开展工作。

2.各督导巡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写《南塔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巡查记录表》及《南塔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检查评分表》,拍摄好问题现场图片,并于每月25号前由小组联络人员将相关表、图片书面及电子档报送街道应急管理办邓春梅处(联系电话:18048895220QQ724375010)汇总。

三、检查考核方式

采取月检查、季排位、年考核的办法进行。

1.月检查。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导巡查组具体负责月检查工作,每月确定重点检查内容,根据检查暗访了解的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反馈结果,并抽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同时作为季排位、年考核依据。

2.季排位。每季度由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每月检查情况综合对各村(社区)进行评分排名,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通报。

3.年考核。本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当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考核。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