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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录入: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各村(社区),街道办直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五一”期间,人流物流量大,活动频繁,安全生产任

务更加繁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如因领导不力、检查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精心准备,认真开展检查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内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与节假日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大检查实施方案,精心准备、全面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取得实效。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街道安委会要组织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订计划限期整改,同时采取有效地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危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能心慈手软、麻痹松懈,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同时,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

(一)做好消防、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各相关单位人员要加大对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落实责任主体、保证各单位相关关人员具备基本消防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火巡查检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用火,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上的火灾事故,保护森林,珍爱生命。

(二)做好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派出所、交警等部门要不断加大检查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超速,严禁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客货混装,严禁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交通的安全管理。对违法行为,各监管部门要坚决予以纠正和严肃查处,保证交通运输的安全与畅通。

(三)做好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商场、网吧、旅馆、ktv等)的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要及时落实整改、关闭措施。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一个不漏、深入细致地对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和应急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四)做好建筑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建筑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情况,施工机械安全情况,移动操作架子、卸料平台安全防护,材料堆放区安全情况,现场消防安全请款,交叉作业与个人安全防护情况等。要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防止坠落、坍塌、触电、地下作业窒息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有权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坚决予以关闭。同时,要严厉打击私产、私销、私运、私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六)做好学校学生安全监管工作。五一期间,中小学校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宣传,要求学生在假日期间要注意个人安全,学生家长要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保护好孩子的安全。

(七)食品药品安全。“五一”期间,餐饮消费市场火热,各村(社区)、食安办、产业发展农服中心、经发办等部门要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的监管力度,严禁杜绝餐饮企业使用地沟油、过期蔬菜肉禽。各村(社区)要严格贯彻落实《南塔街道关于加强农村家宴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举办农村家宴前一周内向街道食安办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举办,严格审查举办人、厨师、食用材料等相关情况,确保群众健康。

         三、加强宣传,健全安全制度

五一期间,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保证安全生产。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尤其是节假日加班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要有领导带班、跟班,确保生产指挥系统正常运作。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凡我街道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重伤以上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街道应急办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办接报后,按规定要求及时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允许瞒报。对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部门(单位)及责任人,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肃查处。

四、加强值班,及时上报

各村(社区),街道办直属各部门、各企业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有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值班。遇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快速有效。

 

 

乐至县人民政府南塔街道办事处

                                                                                                                                20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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