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乐至县人民政府南塔街道办事处 关于修订印发《南塔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录入:乐至县南塔街道办

各村(社区),街道办直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修订后的《南塔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遵照执行。

 

附件:1.南塔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2.南塔街道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情统计表

          3.南塔街道森林防火应急扑救队伍名单

 

 

乐至县人民政府南塔街道办事处

2023111      

 

南塔街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科学应对和及时扑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利益,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四川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办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综合办公室、派出所、林业站、财政所、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于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由李斌同志兼任,陈艳、陈建平、刘宇等兼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救火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居)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街道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社区)、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街道主要领导及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值守(值班电话:23322615)。

三、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领导,组建专业队伍,完善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二)森林防火实行“五包”责任制。实行街道领导干部包片,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村社区干部包山头,农户包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各村(社区)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因处置不力,将直接追究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护林员、组干部责任。林业工作站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村(社区)应在街道领导的指挥下积极参与预防扑火工作,统一指导,明确责任。

(三)扑救的基本要求: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力量打火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

(四)就近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街道、村(社区)、组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近街道、乡镇支援,同时报告县防火办。

(五)抓住有力时机。抓住小火初起,风小、火弱的有力时机,集中力量。

(六)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

(七)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火情,严禁老、弱、病、残、妇、幼人员参加扑火,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安全。

四、本辖区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街道森林防火涉及6个村、4个社区,按县防火区级别划定我街道为一般火险区。

(二)森林防火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地交错、城郊人为活动多等特点,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习俗,五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烧秸秆的习惯,而群众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春节大假、五一节,回乡人员多,学生放假期间,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

(四)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规定,我县的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日至531日,其中21日至510日为高火险期。

五、预防预警机制

(一)森林火情监测

森林防火期以及非森林防火期的高火险天气时段,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森林防火重点部位的巡查,及时发现火情,高火险天气实行全天候巡山查火;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瞭望台和监测设施,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森林火情;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县林业局林火监测预警中心和气象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监测和掌握森林火情。

(二)森林火情报告

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向基层组织和森林防火机构报警(12119)。所在单位接警后,应立即向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3322615)报告,并先行组织扑救。高火险天气,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

六、预警预防行动

(一)Ⅳ级预警: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或手机24小时开通,森林防火应急分队进入临战状态;各类扑火物资储备到位;各种扑火机械和通讯工具检修完毕,随时保证投入使用。

(二)Ⅲ级预警:在保持Ⅳ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

(三)∏级预警:在保持Ⅲ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联系

街道办森林防火工作的县级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到责任区进行督查;森林防火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天候待命。

(四)I级预警:在保持∏级预警响应机制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通告,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地区和重要防火部位实行严防死守。

七、指挥和协调

(一)扑火前线指挥部职责

1、组织火灾现场侦察,掌握火场及周围的具体情况(包括燃烧面积、森林可燃物类型;火灾现场地形、地势、风向、风速、气温、火势蔓延速度;火灾现场周围的居民、设施以及影响火灾扑救的有关条件);

2、制定扑火作战计划(包括扑救森林火灾措施);

3、计算所需扑救力量,合理划分扑火战区,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挥扑火战斗;

4、掌握扑火进程,并根据火灾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扑火力量;

5、做好火灾现场后勤物资保障的分配和落实,确保扑火的基本需要;

6、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人员的安全避险工作,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7、向本级森林防火指挥部随时报告火灾现场情况,及时传

达、落实上级的命令、指示;

8、火灾扑灭后,组织力量清除残火,并派人看守火灾现场,严防死灰复燃。

(二)指挥原则

1、逐级指挥原则。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2、统一指挥原则。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所有参加扑火救灾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分区指挥原则:在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战区指挥部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工作。

4、部队独立指挥原则:根据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扑火任务时,部队可单独设立指挥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三)扑救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重要设施和居民房屋的安全放在首位。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

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统一组织指挥。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和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

2、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3、根据需要和可能,针对重点火灾现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增雨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5、若需征用社会物资、设备、交通工具时,一般情况下先报批后实施,紧急情况下可先实施后报告。

(五)扩大应急和应急联动

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当森林火灾跨本街道行政区域时,在上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由上级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八、信息发布

除按有关规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森林火灾信息由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且须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森林火灾新闻报道稿件,由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审核把关。新闻媒体记者赴火灾现场采访,由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九、应急结束

(一)预警应急行动结束

森林防火期内,当预警级别范围内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本级应急行动结束,执行下一级预警响应机制。非森林防火期内,当预警级别范围内降雨量达到5毫米以上时,结束应急行动。

(二)应急行动结束

森林火灾扑灭后,所在单位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6小时以上。经扑火前线指挥部全面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后,撤出看守人员,由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十、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1、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妥善进行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解决因处置森林火灾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制定灾后重建工作,对火烧迹地,做好植树造林规划并限期完成。对火灾损害的设施,及时组织修复,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火灾损失财产处理

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被征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完好无损的,由发生火灾的单位及时返还;已造成损害尚能修复的,负责修复或补偿修复款;无法修复的,按重置价补偿;造成其他物资消耗的,按实际消耗补偿。

3、扑火费用支付

干部、职工(含合同工和临时工,下同)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通讯费、生活补助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非干部、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助、生活补助及其他费用,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发生火灾的单位无力支付的,由街道办解决;参加扑救外单位森林火灾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器材、装备等费用,由发生火灾的单位支付。

4、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发生后,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二)后果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扑火物资消耗,因灾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Ⅲ级以上森林火灾要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市森林防火办。

十一、附则

(一)相关名词术语解释

“重、特大森林火灾”:指应当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省人民政府应急响应的Ⅱ级森林火灾和Ⅰ级森林火灾规定的重要火情,不是灾后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意义上的森林火灾分类。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南塔街道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长:田洪兵  委书记

宋权峰  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彭俊霖  委副书记

邓有根  委员、纪委书记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晋文兵  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李杨琼  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

   办事处副主任

贺智勇  办事处副主任

唐智琴  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

陈虹霖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南塔派出所教导员

  员:代双豪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宋和平  财政所负责人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邓玉平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陈秋林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基层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廖小松  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林业工作站站长

李林沛  自然资源与规划所所长

曹世锡  天池责任区教育督导组主任

   乐至县南塔街道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书记

附件2

南塔街道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统计表

        

     

  (把、台、只、个、套、双)

二号工具

40

砍刀

10

负式水枪

14

消防铲

16

强光灯

34

割灌机

4

对讲机

3

手抬式抽水机

4

风力灭火机

3

防火服

10

防火胶靴

10

防火头盔

10

无人机

1

防火背包

4

 

 

统计时间:20231

附件3

南塔街道森林防火应急扑救队伍名单

(共计:30人)

 

 

联系电话短号)

备注

01

姚爱民

队长

182282829496927

 

02

谭建军

副队长

187082042636895

 

03

陈虹霖

副队长

152832398976616

 

04

陈艳

队员

13778994177

林业站站长

05

熊新

队员

188825289176859

 

06

蒋景成

队员

131452020026832

 

07

李茂林

队员

150821386086932

 

08

胡林

队员

138829745666851

 

09

队员

187082045706841

 

10

宋和平

队员

151837628796881

 

11

陈建平

队员

138829983776891

 

12

魏宽

队员

183980293106871

 

13

何刚

队员

135685314166912

 

14

王翔

队员

138829397336918

 

15

李红军

队员

138829755506921

 

16

王亚俊

队员

135472810246928

 

17

张景毅

队员

138829985856882

 

18

李林沛

队员

18381587707

自规所所长

19

蒋涛

队员

158923182156911

 

20

刁万玖

队员

183980059056917

 

21

曾舸

队员

137082430486873

 

22

蒋文

队员

151968170816835

 

23

牛勇

队员

151968379736115

东街社区副主任

24

康钦明

队员

182282750986125

南街社区副主任

25

余廷军

队员

135183504626132

西街社区副书记

26

罗宇

队员

187082766246141

北街社区书记

27

何文武

队员

137394369226161

东郊社区书记

28

肖远强

队员

136841165616103

新南社区副书记

29

胡林军

队员

159084118806211

幸福社区书记

30

雷代才

队员

137082682696191

池南社区书记

 

注:1、应急扑火队员年龄6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应急扑救时能喊得应,拉得出,能打胜仗。

    2、应急扑火队员主要由街道办部分工作人员和部分社区干部组成。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