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天池街道办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乐至县天池街道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24   录入:乐至县天池街道办

 

乐天工委发202056

 

中共乐至县天池街道工作委员会

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部门)

经天池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乐至县天池街道工作委员会

           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2020724

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以及县十四届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学论述、抓清单、抓整治、抓基础“一学三抓”为主要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推动加快建设秀美宜居的成渝中部绿色发展示范区贡献天池力量。

二、主要任务

通过深入实施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推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安全生产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突出位置,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以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安排专题学习,认真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开展讨论,做好记录。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二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与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积极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大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责任单位:党建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2021年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或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推动企业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1年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实施安全责任险,充分发挥其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规范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使用和作业环境。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相关村社区。)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年底前涉破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配合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四)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一是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三是推动清单制管理工作。在涉爆粉尘、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清单制管理,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是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工贸行业企业检维修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等重点环节部位。五是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加强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各企业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企地联合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年底前分批完成督促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和民族宗教活动等重点场所,督促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2022年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文教卫生、民生保障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配合建设基础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责任单位:派出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经发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育督导组、市场监管所、卫生院等部门,各村社区。)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辖区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通客车公路安保设施做到“应设尽设”,加强团雾和冰冻、积雪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二是积极配合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贯彻执行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劝导查处机动车、农用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七)交通运输(水上)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公路水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加强防护设施不良整治力度。二是开展水上自用船(渔船)安全治理。落实安全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超载、带病航行、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水利站、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八)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危险房屋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和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实行台账管理,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整治安全隐患。二是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三是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弃土场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堆体安全隐患。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城市安全各项工作。五是督促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户选用,开展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农房改造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城建办、建设环卫中心、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二是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涉爆粉尘、饮用水、土壤环境等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城建办、建设环卫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各村社区。)

(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大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构建企业首位负责、属地管辖、部门联合监管、专业精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二是分级落实特种设备及相关单位的摸底排查,2020年年底完成特种设备及相关单位信息普查,并录入监察平台。三是以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为抓手,持续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乱象整治,推动将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是强化公共聚集场所、工贸行业、燃气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2021年年底全面完成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五是积极配合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岗位教育和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城建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卫生院、教育督导组等部门,各村社区。)

(十一)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整治。一是开展养殖渔船调查摸底,强化渔船动态管理,深化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做到登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对隐患排查、交叉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开展渔船脱检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整治任务。二是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牌证核发、驾驶人考核等“准入关”,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促进老旧机具淘汰报废,配合开展变型拖拉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违法载人、脱检脱审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变型拖拉机“增量为零、逐年报废、三年清零”专项行动。三是开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摸底工作,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符合报废条件的沼气池进行报废处置,开展沼气工程安全清单制管理,实施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强化户用沼气池“出料”“清池”安全管控,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月”、交叉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派出所、水利站、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各村社区

三、进度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7月)。编制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包括2个专题和9个专项整治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印发实施;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部门)对照实施方案细化举措,对开展专硕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8月至12月)。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部门)深入分析辖区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街道安委会组织框架下设立以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每季度安委会例会,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负责日常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优化支出结构,经费保障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

)提升应急能力。整合安全监管、值班值守等力量,充实应急力量,建立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常态储备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机制,储备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推演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严格问效问责。各村(社区)、直属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实施方案

3.天池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

实施方案

4.天池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天池街道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6.天池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天池街道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天池街道交通运输水上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9.天池街道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实施方案

10.天池街道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天池街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2.天池街道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1

 

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统筹推进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    党工委书记

杨亚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陈代云  党工委副书记

荣鹏程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文建均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杨春霞  办事处副主任

   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

 员:党政办、党建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经发办、基层治理办、城建办、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环卫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城北派出所、园区派出所、天池市场监管所、天池中心卫生院、城西卫生院、童家卫生院、天池教育督导组、童家教育督导组、天池林业站、天池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天池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文建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

组长:文建均

成员:从党建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抽调。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组长:宋尧

成员:从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抽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组长:文建均

成员:从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抽调。

(四)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组长:文建均

成员:从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抽调。

(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组长:文建均

成员:从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抽调。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组长:宋尧

成员:从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抽调。

(七)交通运输(水上)安全整治

组长:宋尧

成员:从水利站、经发办、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抽调。

(八)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安全整治

组长:王刚

成员:从城建办、建设环卫中心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抽调。

(九)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组长:文建均

成员:从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城建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

(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组长:文建均

成员:从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经发办、城建办、社会事务管理办抽调。

(十一)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整治

组长:宋尧

成员:从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水利站、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抽调。


附件 2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
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实施方案

 

为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推动各村(社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采用组织观看专题片、集中学习等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对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化解安全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村(社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公开版至少组织观看 1 次,并组织开展讨论,做好记录。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每年度至少安排 1 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村(社区)、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网络学习平台的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深刻汲取教训,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村(社区)党组织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织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声势。突出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周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措施和成效。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平安社区创建,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服务场所设置专题展板、宣传专栏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公开课”“查找身边的隐患”等群众性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推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三)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资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乐至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健全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盲区漏洞。街道安委会要完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服务质量;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四)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工贸、特种设备、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五)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大相关保障力度,提升专业监管能力。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根据干部学历、经历等情况,通过交流轮岗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安排专业性强的年轻干部到安全监管岗位锻炼。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大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 4月至7月)。各村(社区)、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 7月至12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村(社区)、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各村(社区)、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机制,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 年)。各村(社区)、街道办有关部门(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论述学习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培训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三)严格监督考核。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四)大力宣传推动要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


附件3

 

天池街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街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监管模式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清单制管理工作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贯穿始终,着力构建以风险辨识管控为主线、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事故防范遏制为目标,体系健全、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分层分级、到岗到人,知责履职、尽责落实,有效管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乐安办〔202025 号)要求,全面加快推进街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街道各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等。到 2020 年年底前,全街道各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实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模式;2021年至 2022年持续深化、巩固提升,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

2.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全街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责任,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阵地向一线班组和工作现场延伸,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企业要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晋级等挂钩,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3.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法定责任,监督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法治观念,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4.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模式,明确内部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内部不同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不同工作的流程、环节和风险,制定简洁明晰、便于操作、务实管用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应分层级涵盖董事长、总经理、各副总经理(总工、安全总监等),企业各管理部门(处、科)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各车间(二级厂)主任、副主任、班组长、一线岗位作业人员,实现安全责任到岗到人、知责履职、照单办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5.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有关规定,协同牵头部门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等工作。企业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提高应急处置救援能力。企业要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伤亡损失。企业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以及安全生产各层级部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要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 2021年年底前,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建立起与企业自身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投入。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机制,保证满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企业要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年度预算管理制度、提取使用制度和专项审计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安全生产设施建设、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严禁将安全生产经费违规挪作他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财务、安全的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3.强化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行业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工作,加强对所在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要求,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企业要认真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举办短期培训班、脱产培训班、在职学历教育等方式,分类组织实施,开展培训测试,对培训成效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要突出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持证上岗,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抓好班组长、车间(工段)主任(工段长)的安全培训,使其掌握生产一线安全管理的基本要领。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有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支持力度,树立一批达标示范企业来推动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未达标企业或拒绝开展创建的企业列为重点执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检查,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严肃查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行为。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 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将企业履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开展统计分析,实施动态监管。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熟知重大安全风险的类型特征;细化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岗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制度。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制定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的具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根据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对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示等原则,严格实行分级、分类进行科学管理,逐一落实领导层、管理层、工厂(分公司、车间)、班组、一线操作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防范技术、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危化品等重点行业企业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要时刻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实施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全面落实管控责任,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监管实际向企业发布安全风险提示。企业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操作区,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和有效管控;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要及时处置,并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行业监管部门要在全面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中,指导企业制定落实日常安全工作清单,推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主线和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录入四川隐患排查信息系统;要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行业监管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专项整治、督查巡查和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全面抓好重大隐患督查整改、挂牌整治。企业要突出抓好日常隐患、综合性隐患、专业性隐患、季节性隐患、事故类比隐患等排查治理,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在隐患整治期间要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形成闭环管理。2020 年年底前,企业按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原则,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保障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到位;2021 年年底前,各村(社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完善和用好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因漏管失控导致事故发生;2022 年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行业监管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出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都应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安全承诺的内容、事项和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2020年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要全部建立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行业监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管理制度、报告公示制度、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企业要坚持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筛选和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全面加强企业职工安全防护管理。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职工安全防护管理责任。企业应按规定开展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加强对公司员工的劳动防护管理,定期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和更新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如实记录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企业内部安全主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贯彻实施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工会劳动保护队伍,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权益。

5.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要全面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 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7月)。各村(社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县安委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行业领域特点、企业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总体工作目标、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进度安排,细化分解整治内容、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20207月至12月)。各村(社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行业领域和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村(社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针对重点问题、工作短板,实施集中攻坚,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持续深入推进街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树牢“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各项治理措施,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形成科学完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清单制管理工作与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衔接起来,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村(社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行业领域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着力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根本问题。

(三)严格监管执法。各部门要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培养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督查巡查、专项执法等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督促整改。要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重点查处安全监管不严、徇私舞弊等问题。

(四)抓好示范引领。各村(社区)、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 4

 

天池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全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及以上事故数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紧紧抓住全面落实责任制这一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坚持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为主线,督促指导企业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有效实施清单制管理,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2020 年年底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制定完善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闭环管理体系。2021年年底前,针对推行清单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并持续改进。

2.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7月底前,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2020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指导监管工作,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22年年底前,督促涉及有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3.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收发、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强医药、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制造、供排水等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4.强化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2020年年底前,建立街道、村(社区)两级油气管道保护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摸清油气长输管道分布情况,压实管道保护责任,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网格化管理,落实管道风险防控和巡线工作、日常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实施重点精准监管,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

5.强化烟花爆竹“三超一改”工作整治2020年年底前,配合完成新一轮烟花爆竹“三超一改”工作整治。严厉打击“分包转包”、“三超一改(三超: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一改:改变工库房用途)”行为;严格执行“三库四防(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仓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标准;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 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持续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开展化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中试、工业化试验项目安全整治。加强涉及危险化学品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中试、工业化试验安全风险管控,严禁在工业化化工生产装置上直接进行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督促企业在开展中试、工业化试验前,符合行业规划和布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编制中试、工业化试验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等,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安全论证和风险评估,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严格开展变更管理和作业过程安全管控,试验场所与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现有国家、行业安全标准要求设置,确保不影响原有生产装置,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施设备。2020 7月底前,现有正在进行中试、工业化试验的企业需达到上述条件,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停止试验。

3.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持证上岗。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2020 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督促在 2022 年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鼓励企业提升标准化等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2.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上报。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

2.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配合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区域联勤联训和实训演练。督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7月)。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安排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整改,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县实施意见,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示范引领。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三)抓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附件5

 

天池街道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加强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山、工贸行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以清单制管理工作为抓手,以突出提升非煤矿山、工贸企业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实现石油天然气开采、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部位的风险有效管控为核心,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街道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清单制管理工作

按照《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石油天然气开采、涉爆粉尘、液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推行清单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以“清单”为抓手,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风险有效管控,全面减少安全隐患。一是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严防失控漏管。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覆盖全员全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强化从业人员“照单履职、按单办事”,用清单将责任落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有效遏制“三违”现象。三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为基础,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清单》,从源头上系统辨识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通过清单管理,把安全风险责任和工作措施明确到人,让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手段,建立《日常工作清单》,认真排查风险管控过程中出现的缺失、漏洞和风险控制失效环节,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形成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努力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

(二)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清单制管理等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或配备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对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开展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以建材(砖瓦厂)、轻工企业为重点,紧盯炉窑管道检修、人工清库(仓)、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等关键环节部位,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未建立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未在辨识出的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或设备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和危险告知牌,并标明有限空间编号、主要危险因素、操作重点事项和报警救援电话;未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未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未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未落实通风检测有关要求;作业现场未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未配置监护人员,未保持出入口畅通;未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涉爆粉尘专项整治。以粉尘作业场所 10 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和面粉、淀粉、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为重点,重点整治: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使用铁质等非防爆工具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未规范设置法兰静电跨接,现场铁质设施设备无消除静电措施;涉爆区未与其他场所可靠隔离,如涉爆区未与配电室隔离、涉爆区内设置值班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涉爆区未严格管理,如未采取严格门禁制度、将火种带入涉爆区、进入涉爆区未更换防静电服装等。

3.涉氨制冷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 9人;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未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贮氨器上方未设置水喷淋系统;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安全阀等)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未定期检验,检验报告未存档备查;未制定液氨充装规程,涉及液氨作业的人员(制冷工、电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未持证上岗;未制定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检修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重点整治: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作业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制度,针对涉煤气、抽堵盲板、动火、有限空间、高处、吊装等危险作业,未编制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许可程序,未规范填写作业许可票证,未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检修作业前,企业未对检修作业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检修期间,检修现场未设专人监护,涉及停送动力介质及开停机操作的,未严格执行悬挂“生命锁”的硬性能源隔离措施,涉及交叉作业的,未做到统一协调,检修结束后,未按规定进行人员确认、工具清点和设备安全现状交接;企业未对外包施工队伍资质进行严格把关,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条件审核,双方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将外包施工队伍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企业未对外包施工队伍专门组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未督促指导外包施工企业自行组织教育培训,未共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共同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四)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

2.加强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非煤矿山(砖瓦厂)、工贸企业充实其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涉危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工贸企业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鼓励其他领域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

3.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督促重点领域企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指导企业自建或联合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企业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救援设备,建设微型消防站,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4月至7月)。各行业负责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非煤矿山、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措施,并做好宣传发动。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07月至202112月)。各行业负责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按照非煤矿山、工贸企业清单制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2022年)。对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认真汇总有关数据,对存在的死角盲区进行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行攻坚,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要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合理安排进度,统筹好各阶段工作,防止走过场,使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跟踪,确保工作进度。要加强对企业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排查整治效果的跟踪问效,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

(三)严格执法,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对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或者专项整治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要提请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从严处理;对检查发现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任何措施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或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企业,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因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6

 

天池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排查火灾隐患为抓手,以搭建信息平台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利用三年时间,通过精准研判消防安全风险、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链条、系统治理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逐步建立火灾智能预警体系、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等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实现全街道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可控,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整治内容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2020年全街道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工作,其余住宅小区标线标识施划达到50%;各村(社区)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一区一策”治理方案;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应急技防措施基本落实。2021年全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施划工作;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完成50%的消防车通道治理。2022年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消防车通道治理达到100%;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的车位基本满足停车需要;消防车通道基本实现智能化管理。

(二)开展四类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一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台账,配合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和完成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配合上级部门完成达标创建细则和评判标准的制定,督促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三是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配合完成石化企业消防安全排查和风险评估,督促企业内部消防力量建设完成,实现规模以上石化企业老旧消防设施器材更新改造和石化企业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四是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基础提升。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列出消防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寺一策”的原则,分类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实现宗教活动场所“三定三禁”消防安全管理,并全部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2020年完成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风险评估,出台三年整治计划,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配合完成新材料、新业态的消防安全摸底调研。2021年持续推动老旧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和微型消防站的升级改造;引导新材料、新业态安全发展。2022年以村(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建立机制全面降低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2020年专题研究一次乡村消防工作,完成乡村地区消防评估;建立健全乡村消防安全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改造。2021年持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乡村消防安全条件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所改善。2022年进一步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五)抓牢重点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

2020年组织完成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各行业部门确定不少于1个重点整治单位和2个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行业重点整治单位完成隐患整改,行业单位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形成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2020年配合完成全县消防工作融入智慧城市、大数据等信息化建设和消防大数据汇集工作。2021年完成城市消防数据资源库、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2022年全街道完成火灾高危单位100%接入,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2020年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参加消防教育培训。2021年建成街道消防科普教育点。2022年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

三、整治步骤

20207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7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街道实际,全面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辖区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8月至202012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按照难易程度分层次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分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并实时更新、通报。其中问题隐患清单要包含排查的时间安排等内容,整改责任清单要包含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措施和时限等内容。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滚动出台工作举措,全程实施差异化整治。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方案,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工作专班,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定期汇总整治情况,研究推动重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本行业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三)典型开路、示范引领。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确定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先行开展试点治理,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制度、标准和规定,通过三年治理构建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此次专项整治将纳入村(社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在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专项整治期间,对消防安全整治措施落实不力、火灾隐患突出或者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村社区和单位,街道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附件7

 

天池街道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充分运用科技和“互联网+”手段,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与县级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尤其是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营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信息的共享互通。

2.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压实属地责任,实行死亡和较大影响道路交通事故党政领导干部、村(社区)干部到场制。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

3.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夯实道路运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基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高效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面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全力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公共场所等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

(三)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2.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规定,依职责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

3.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并严格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程序,科学统筹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工作。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改善校车安全通行条件。宣传、教育和引导学生家长为孩子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出行方式。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加大对农村面包车、摩托车、超标电动三四轮车、农用车、存量变型拖拉机等车辆的属地化监管力度,严查非法载人、违规上路等突出违法行为。推进存量变型拖拉机“增量为零、逐年报废、三年清零”行动。

(四)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认真分析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劝导、管控力度,积极配合、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共享,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五)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继续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整治。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安全附属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巡查巡检,对四、五类危病桥严格管理,及时整治。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完善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在易发冰冻、积雪灾害、团雾的道路提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靠前部署必要物资材料和管护人员,全面提升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科学设置治超站点位,有效扩大覆盖范围,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村庄违规开口。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月)。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贯上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清单、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2020 8月至12月)。各村(社区)对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重大风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对风险台账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对问题隐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集中攻坚、精准施策,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经验,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协作配合,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落地落实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8

 

天池街道交通运输(水上)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水上)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推动交通运输各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减增量、去存量”,实现重大事故隐患“清零”,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扎实推进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减少工作失误和推诿扯皮,推动行业安全业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日常安全工作清单》等,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一线岗位、落实到一线操作者身上。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排查辨识机制、决策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部位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不断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问题清单,明确细化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确保底数清、责任明、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确保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深入分析研究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组织企业及员工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增强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把事故教训转化为全体从业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行动。

(三)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进一步梳理辖区船舶、船员、通航环境及安全管理等水上交通状况,对管控对象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网格化”和风险源管控的具体要求,对管控重点对象进行风险影响因素分析,提出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加强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

(四)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等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养,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操作技能,着力提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

2.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积极建立交通运输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强化企业全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促进全员事故防范能力的提升。

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交通运输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公共场所、进家庭等活动。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7月)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分解治理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及时宣贯国、省、市、县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工作动员,将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传达至基层和行业企业。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重大风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对风险台账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对问题隐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精准施策,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经验,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组建工作专班,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适时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宣传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附件9

 

天池街道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建设、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城市建设、农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法制体系、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建立起城市建设、农村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城市建设、农村建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城市安全发展

把城市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城市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工业企业风险公共设施风险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以及统一指挥和多部门协同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鼓励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救援。加强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利用避难场所常态设施,合理实现应急避难功能,扩展安全疏散空间。

(二)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持续开展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数据台账,分类治理。对改变房屋原有的使用功能,重塑房屋建筑空间形态的房屋建筑,一律列入城市危险房屋排查对象。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申请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对危险房屋采取修缮、加固、拆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开展既有房屋玻璃幕墙及外墙面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以及消防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安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2.落实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和持证到岗履职。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健全街道监管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参加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督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协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四)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

推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燃气供应和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完善供气系统应急指挥体系和预警机制,完善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调度指挥有力有序,应急处置科学有效。配合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对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停业整顿。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液化石油气使用以及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安全管理。广泛开展用气安全教育,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积极配合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和公用管道检验专项整治,聚焦气瓶充装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程序、在用公用管道未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

(五)指导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

指导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严禁在重点工程规划线内,林地、耕地范围内以及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设置城市渣土受纳场。开展城市渣土受纳场排查和隐患治理,指导划定堆场安全范围,实行监测分析和动态监管,及时排查治理堆体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堆体失稳、爆燃等事故灾害发生。严肃查处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精神,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相结合,从建房申请、农房设计、风貌把控、质量监督等环节。加强农房建设指导,规范农房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增强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落实农房建设属地监管责任、行业指导责任、建房户主体责任。对农村建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建房户,对存在违反农房质量安全的行为予以劝导或制止。督促村(社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落实整改。

三、时间安排

2020 4月至 2022 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4月至7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有序开展。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农村建房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针对重点难点和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设、农村建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城市建设、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动态检查、过程检查、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10

 

天池街道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街道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非法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含疾控单位)、具有实验室的教育科研、检测检疫单位、涉易燃易爆废物等单位为重点,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排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杜绝行业性、系统性和区域性危险废物漏报、瞒报情况,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的监管体系,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在危险废物运输环节,严格执行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握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

(三)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1.加强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排查。开展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化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现状的全面摸排,重点核查企业新增的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以及是否开展安全论证评估,建立台账。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确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环保设施未开展安全评估论证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企业应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估,并做好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环保设施安全运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安全运营及安全生产活动应当纳入监督管理,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3.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强化联动,做好信息共享,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环保治理设施新、改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提升环保治理设施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四)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村(社区)要进村入户对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加强渣土和垃圾填埋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开展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垃圾处理场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备案,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和垃圾处理场要科学规划堆放区域,增加消纳容量,控制堆放高度。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加强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隐患,督导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有效防范灾害发生。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七)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1.强化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管理台账,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督促企业规范编制《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密切跟踪相关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展,严格实施监管,防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2.加强污染地块安全管理。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块污染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对疑似污染地块开展调查,实施分类管理。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风险管控,严格用地审批程序。

3.突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采样工作安全管理。按照《关于安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督促采样单位对存在易燃、易爆、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安全隐患的企业地块,落实相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范,防止采样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八)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统筹建立以废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危涉重企业为重点的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环境应急的综合应急管理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安全事故及其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共建共享具备应对较大以上突发安全事故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与救援体系。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7月)。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有效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做好督促指导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城建办、社会事务管理办、经发办等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11

 

天池街道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我街道特种设备生产安全,根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三年行动,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工作,全面构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增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查找消除事故隐患的能力和重大风险防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22年底,全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突出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属地管辖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协调机制,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积极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重大问题。

2.推动行业领域联合监管。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行业牵头抓总,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统筹部署和督导检查。

(二)不断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1.严格落实企业首位负责。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清单》,推动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统筹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我申明+信用管理”,以动态化风险辨识管控和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为核心,建立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首位负责运行机制。

2.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建设。按照《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能力水平

1.提升专业精准监管能力。严格落实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坚决整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持续推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建设。紧盯重点地区、重要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闭环管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检查执法倒逼企业守法。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基于风险的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建设特种设备应急专家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救援装备,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3.推动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特种设备风险治理,为政府和企业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提升行业自律和社会治理力。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全面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大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风险识别知识,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志愿者组织建设,动员党员干部、大中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四)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1.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涉氨制冷、精细化工等重点企业,以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反应釜、空分装置、油气输送管道、气瓶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未经使用登记、使用报废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非法充装等突出问题。

2.强化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医院、学校、景区、宾馆等重点场所和营运车辆,以快开门压力容器、锅炉、大型游乐设施、非公路旅游观光车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使用报废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

3.强化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工程施工工地、仓储物流等重点场所,以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为重点,集中整治未经使用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未持证、超范围使用特种设备以及定期检验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4.强化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气瓶充装单位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单位等重点企业,以气瓶、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充装超检验周期及报废气瓶、充装记录不齐全、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设施设备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并监督检验、在用公用管道未经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

(五)实施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电梯安全监管改革为抓手,推动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把关、生产单位质量把关、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推动将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在有关部门确认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机构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对老旧住宅增设电梯监督检验和安全监管。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7月)。按照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统筹安排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紧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突出主要产业、重点行业、重大风险实际,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整治时限,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

(二)排查整治(20208月至12月)。组织对本辖区特种设备信息进行普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督促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分级实施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等措施,实施联合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账,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实际,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出台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风险机制,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当务之急,要提高站位,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办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从组织领导上抓好落实,做好统筹指导,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下去、把工作做扎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重视解决当前突出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既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也要宣传检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要曝光负面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15”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考核督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将整治行动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街道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了解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治到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问责。

 

 

 

 

 

附件12

 

天池街道农村安全(渔业船舶、农业机械、
农村沼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持续规范养殖渔船安全监管,全面完成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和退捕任务;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强化农村沼气建设施工、使用等环节安全防控。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重点领域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推动形成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农村安全各类主体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提升本质安全。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推进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等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农村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办事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摸清行业辖区内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主体个数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做到“三不留”,即: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死角,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强化重要时节安全防控。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加大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事季节以及汛期、冬季等安全事件易发、多发时期,及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的风险防控、重点监管,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制度。

4.深入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一是组织开展养殖渔船调查摸底,详实掌握分布情况,做到动态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养殖渔船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隐患逐一登记,做到登记、整改、销账闭环管理;三是配合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渔船违法载人、作业不穿救生衣、非法加装动力装置、脱检脱审等违法行为。

2.开展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治理。一是严格执行农业机械登记规定和规范,严把农业机械安全检验、考核、牌证核发“准入关”。二是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开展联防联控联治,严厉打击假牌假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人货混装、拼装改装、脱检脱审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对变型拖拉机严管态势,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促进老旧机具淘汰报废。三是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3.开展农村沼气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开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摸底大调研工作,健全农村沼气基础数据库,摸清历年来所建项目底数、使用情况及现状,掌握安全生产主体的个数、分布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二是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对闲置废弃的可盘活再利用的农村沼气设施积极盘活利用;符合报废条件的,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三是在沼气工程建设领域开展“清单制”管理工作,落实“照单履职、按单办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落实。

(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1.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一是持续开展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实现全县重点水域禁捕,确保渔业安全打下基础。二是排查渔政执法船(艇)、养殖生产用船等船舶消防设备配备情况及安全隐患。三是对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战。四是严格渔船登记和渔船船员考试发证,开展渔船脱检和船舶不适航整治,严防渔业船舶手续不齐航行作业。

2.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一是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对存量变型拖拉机保持严管态势,强化牌证源头管理,严禁新增。加强变型拖拉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二是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全面清理变型拖拉机存量,切实掌握运行状况,对已达报废年限、经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和连续三年未检的,必须要求强制报废,并督促所有人向行业主管部门交回农机号牌、行驶证,督促回收单位进行拆解或者销毁。积极宣传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变型拖拉机“增量为零、逐年报废、三年清零”行动。

3.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集中整治。一是针对农村沼气“出料”“清池”环节强化安全宣传和防范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介、新媒体等多种宣传途径,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切实做到沼气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二是强化“出料”“清池”安全管控,采取切实措施,严禁农户未采取保护措施进入沼气池,坚决杜绝沼气窒息中毒事故发生。三是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继续稳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态势。

(五)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理顺各领域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总结安全监管成效和经验,聚焦问题和短板,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与控制要求,积极推进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监管带根本性、基础性的系列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行业安全监管制度体系,筑牢安全监管制度支撑。

2.强化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依法依规加强事故统计报送,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根据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及时建立修订完善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等相关规定,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安全应急管理专业化、科学化。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救援装备配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事故处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及监管人员安全专业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宣传安全生产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工作交流,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4月至6月)。村(社区)、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农村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农村沼气行业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根据本实施方案中明确细化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宣传农村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农村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天池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0724日印

主办:资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8-26655501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28-28000836
网站标识码:5120000001  蜀ICP备05007295号-1 川公网安备 5120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