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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曹兵医疗救助的函
发布时间:2020-11-13   录入:乐至县天池街道办

 关于给予曹兵医疗救助的函

 

医保

天池街道办事处北郊社区农科路6号附13号居民曹兵,男,现年48岁。因患中风,在乐至县中医院住院治疗,用去医疗费147838.18,已报销90807.71,剩余金额57030.47元,扣除个人自付费用,个人负担医疗费用18117.61元。目前家庭生活及经济都十分困难,恳请你局给予大病医疗救助。

此函

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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