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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天池街道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   录入:乐至县天池街道办

乐天办发202130

 

 

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关于调整天池街道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办事处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天池街道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

2021723

 

天池街道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8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28号)精神,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定与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业〔201461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农业函〔201515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农业产业基本情况

天池街道辖个8行政村,9个居委会。总耕地面积26485.98亩,其中田9823.07亩、土16662.91亩;退耕还林面积14032.09亩。全办事处现有农资门市5家和新型经营主体20家,其中养殖业8个,种植业7个,水产养殖5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办事处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天池街道专门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完善了办事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责任监管,以主导产业为重点,狠抓品牌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等手段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年来我办事处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全天池街道无一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建立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办事处建立了1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我办事处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的相关制度,配合区农业局农业执法大队开展工作,依法对农资经营市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农业执法大队处理,严格实行了准入、资格验证、进货制度、公开承诺、禁限用农药、兽药及农药分类管理等制度,督促确保农资经营网点建立完善农资商品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农产品生产单位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进购使用、农产品销售台账;明确农资经营自律责任,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促进守法经营。农业、畜牧、水产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劣农资农机商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安全。

2.建立完善的农资供应体系,目前我办事处村级集市1个,农资经销商5个。完善销售服务体系,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活动,根据土壤墒情量身定制化肥,并组建技术服务队,到田间地头指导用肥。全面推行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和商品追溯制度,对农资商品的品牌、产地、成分含量、价格等进行公开明示,公开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检验检测体系初具规模,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每年对集市、生产基地的水果、蔬菜随机抽取小样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每年大、小春前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常年巡查抽检农药、肥料、种子;每年培训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农资经营户、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二、创建思路

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定标准及评分表为指南,以天池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上下齐动,共同创建。在天池街道直接领导下,按认定标准及评分表逐条落实,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实施,确保一次创建成功。

三、创建目标

构建工作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到位、机制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的监管模式;创建工作与现代农业示范建设相结合,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政府监管与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培育诚信守法环境;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全天池街道不发生一例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蔬菜、水果、粮食等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天池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三)构建政府负总责有机构、监管到村社、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办事处、村、社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办事处、村社、监管服务职责、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配备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专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四)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监测监管,全程监控农产品生产、市场流通,发展、提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绿色食品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种植业三品一标生产面积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以上;畜牧业、水产业三品一标生产量分别占其产品生产总量的%以上。

(五)蔬菜、水果等优势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以上,基本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和品牌化销售。加快制修订部分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操作情况、产品销售情况,加强生产过程监管。

(六)建立健全天池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实现上与县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对接,下与企业、基地速测站点相连接,将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程质量监控和质量可追溯。

(七)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理。

四、创建内容

(一)健全监管服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
  1.加强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测能力。

2.建立健全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配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组(社)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街道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配备1名专职农产品质量安全员,每村(社区)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每组(社)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实现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抽样检测、生产巡回检查、安全生产、生产档案、编码标识、追溯管理、监测预警、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登记、农业投入品进销台账、不合格农业投入品召回和退市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检打联动、舆情监控、举报奖励和定期通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4.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主要负责本街道日常巡查、生产技术指导、产地产品速测、安全知识宣传及开具产地证明等。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主要负责配合街道开展质量安全巡查、田间生产档案记录记载、产地产品速测、农产品宣传及信息传达等工作。

(二)加强产地环境监管,净化产地环境

1.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相关村社、重点企业附近区域采集、送检土壤样品,普查重点区域面积。

2.根据现代农业产业规划和产地环境质量状况,做好产地划分和监督。

3.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工业三废等有害物质,开展产地田间巡查,指导生产者搞好基地清洁生产,做好农药瓶、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的分类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净化产地环境。

(三)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农资监管
  1.实行农业投入品经营备案登记。全天池街道所有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依法到区农业局登记备案,所经营的农药品种依法定期向区农业局登记审查备案,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诚信档案系统,实行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

2.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公开张贴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主动向购买者开具销售凭证;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资执法检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禁限用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对标识标签不规范、添加禁限用农药成分、假冒伪劣农药等,依法严厉查处。

3.定期或不定期对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巡查,实现从仓库到经营门市到田间、从田间到经营门市到仓库的全过程监管。

4.加大对农药的抽样检查力度,每年抽样送检不少于个样次。

(四)推进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生产监管

1.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生产实际,制订、修订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通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标准推广体系,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山羊、水产品等主导产业,并根据生产季节、种植品种等将生产技术规程转化为简单实用的操作卡或明白纸,做到一户一份,并在村务公开栏广泛张帖,标准转化率达100%,标准入户率达100%

2.结合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和产业基地强镇,建设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标准化生产。

3.通过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宣传培训,推进标准化生产进村入户。

4.大力开展统防统治,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依托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带动主体,开展农资连锁、配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

5.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操作情况、产品销售情况。

6.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在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山羊、水产品等主导产业生产基地竖立规范的标牌、标识。落实获证单位内部质量安全控制责任,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督检查,规范用标行为;积极推行农餐、农超、农校对接,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设立三品一标专柜或专销区,提高三品一标品牌知名度和经营效益。

(五)强化检验监测,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

1.构建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为骨干、乡镇(街道)快速检测室为支点、生产基地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监测覆盖主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类别涵盖蔬菜、水果、生猪、山羊、水产品等主导产业。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要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检测能力。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及时上报区农业执法机构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构建检打联动机制。

2.街道办建立农产品速测室,配备1名专职检测人员。鼓励支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主要基地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器,开展农产品自律性检测。办事处每季度监督抽检农产品不少1于次,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样品不少于200个。

(六)推行质量追溯,规范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

1.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等,统一记录格式,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对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组织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编码管理。强化对生产档案记录的指导、检查,要求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每项农事活动,特别是使用的农药和兽药的品种、浓度、批文批号、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产品上市渠道等。同时,对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的档案记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基地生产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区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100%,主要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主要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办事处根据生产记录档案,对检测合格产品开具《产地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证明》,内容真实、编号有序、有据可查。大力推进超市+基地农贸市场+基地等农产品供应链模式。设立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销售专柜。督促大型超市设立农残快速检测室,开展准入检测,实行农产品市场的准入制度。

(七)健全落实监管制度,做好应急管理

按照一图二书三员四定要求,建立县、街道、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一图指建立乡镇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管区域分布图;两书指责任书和承诺书,一是县与街道,街道与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二是乡镇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员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街道级监管员、村级协管员和企业信息员队伍体系。四定指定区域、定任务、定要求、定考核,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区域、工作任务、标准要求、考核目标,做到每个基地都要有明确的监管、协管责任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实施办法,强化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处置突发事故和事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创建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

天池街道召开全天池街道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启动会,办事处有关部门成立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机构、专兼职人员、办公场地、仪器设备;

2.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应急预案;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认证、生产组织化、销售品牌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秸秆还田、配方施肥、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

5.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承诺机制、联动机制;

6.开展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监督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开展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工作;

7.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

1.街道办及街道办有关部门、各村()专合组织(企业)比照《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定与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容,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汇总归档创建材料;

2.街道办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

(四)申请验收阶段

1.报资阳市乐至县政府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申请四川省农业厅考核评定。

、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成立乐至县天池街道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领导小组(附件1),加强对天池街道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任务分解、检查督促、项目验收、项目档案等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形成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以及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的创建要求、创建举措和创建成效。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年度计划,大力普及法律知识,特别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让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使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增强我市老百姓对农业法律知识的认识,扩大影响面。

(三)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资金保障

建立稳定的日常运行经费和专项资金保障长效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品一标等品牌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业标准化推广、标准化养殖场的推广、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与培训、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检验检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设施设备购置等工作。

(四)强化工作考核,纳入目标管理

明确各村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运行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天池街道政府与各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工作监督、考核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做好工作总结,搞好资料归档

各村社、街道办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要指定专人负责创建联系工作,每月将工作动态报镇创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末,及时总结上报创建工作小结。

 

附件:1.乐至县人民政府天池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

领导小组的通知

    赵昆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        党政综合办主任

                谢    财政所所长

曾海军  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服务中心,由曾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按照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考核认证标准及评分表的要求,负责街道创建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农民培训、投入品使用指导、日常巡查、产地准出服务工作,信息上报。办事处挂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机构牌子,专职岗位落实,职责落实,至少有2名专职技术服务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种养殖专业村(社)设立1名兼职协管员或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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